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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557012
标 题:赴越南签证暂停一月 赴美旅客可带少量液体 (492字)
发信人:maggie9 [发短消息]
时 间:2006-09-30 07:39:38
阅读次数:96
详细信息:转载出处: http://www.chuguo.cn/news/72320.xhtml
赴越南签证暂停一月
外交部昨天发布提醒说,越南驻华使馆将暂停向拟于2006年10月25日至11月25日期间入境越南的中国公民颁发D类签证(无邀请方,可在越停留15天的签证)。据悉,此举是为保障即将在河内举行的APEC会议安全所致。
赴美旅客可带少量液体
昨天,首都机场航空安保公司透露,原来禁止赴美旅客携带液体的规定已改为可带少量液体。即日起,赴美旅客可随身携带液体、胶状物和喷雾剂,不过此类物品须装在一个容积不超过1升的透明塑料袋内。
摘自:京华时报
相关信息:
美国婚姻移民怎样办理临时绿卡转换永久绿卡? (4千字)(maggie9 2006-4-27 11:45 阅读 21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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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美国公民或合法居民新婚燕尔,过着如胶似漆生活的外籍配偶,不要以为从此可以高枕无忧的在美国长期居留,申请居留所得到的永久绿卡只是有条件[Conditional]的居留权,也就是临时性的绿卡,只有在婚姻关系存在两年了才能取得永久性的绿卡,原因在假结婚的事情太多了,移民局认为结婚两年大概婚姻关系没有问题。从有条件居留改为永久居留,中间又是一道手续。
在到了结婚两周年前的90天,可以开始申请取销有条件居留,美国籍及外籍配偶必须一起申请。临时绿卡的效期的截止日期就是结婚两周年的纪念日,所以不办理临时绿卡转换为永久绿卡的话,结婚两年就失去了美国的居留权了。
如果结婚两年之内因为个性不合,或者受到美籍配偶的虐待,则可以申请免除共同申请的豁免。取得了豁免,则可以在有条件居期间内的任何时候,申请调整为正式的永久居留权,正式的绿卡。注意,必须在移送出境之前办理。
如果外籍配偶的子女,与外籍配偶一同取得有条件居留的话,则列在外籍配偶的申请转换永久居民申请表上,同时转换为正式绿卡,如果在外籍配偶取得有条件居留90天后子女才取得,则子女需要分开填报转换正式绿卡的申请文件。
二.申请从有条件居留改换正式绿卡的资格
外籍配偶在与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仍保持婚姻关系差90天即达两年者[与外籍配偶同时取得有条件居留的子女也包括在内]。
在外籍配偶取得有条件居留后90天才申请条件居留的子女。也就是不包括在外籍配偶申请有条件居留申请表内的子女。
真实婚姻的美国籍公民或永久居民的未亡人。
真诚婚姻,却因各种原因而离异或宣布无效者。
真诚婚姻,却因美籍配偶虐待外籍配偶或其子女。
取销美国居留权益会导致极端的困境者。
三.如何申请从有条件居留到正式的绿卡
美籍或永久居留配偶联合办理申请﹕夫妇共同填写及签名I-751申请取销有条件居留表格;有条件居留绿卡副本;真诚婚姻证明,包括两人的共同居所证明,共有财产,两人的子女出生纸等。这是最单纯的调整为永久居留的方式。
如果为美籍配偶的未亡人﹕填I-751表;临时居留绿卡副本;真诚的婚姻证明,包括与美籍配偶共居住宅的租约,曾经拥有共有财产,子女出生纸,及配偶死亡证书副本。
除了配偶死亡之外婚姻消失情况﹕I-751表格;临时绿卡副本;真诚婚姻证明,包括曾经同居住所的租约,曾经拥有共同财产,子女出生纸,离婚或婚姻失效证明副本,证明并非外籍配偶之错误而导致离婚或婚姻无效。
受虐配偶的申请﹕I- 751表格﹔临时绿卡副本;真诚婚姻证明,包括曾经同居,共有财产,子女出生纸,子女或本人受虐的自白书,[例如身体受虐的报告,社工的评估,因为受虐而离婚的证明],并非外籍配偶之错而离婚的证明,离开美国会导致极端困境的证明。
如果子女分开办理更换永久居留身份﹕I-751表;临时绿卡副本;书面说明与外籍父或母分开办理的原因。
四,办理从有条件绿卡更换正式绿卡时,当事人必须人在美国吗?
办理申请时外籍配偶不需人在美国,但是移民局要与夫妇面谈时,则必须回到美国来。
五.一定要亲自出席移民局的面谈吗?
夫妇都必须出席移民局的面谈,但是地区移民局局长可以免除面谈,在评估申请表格后,地区局长可以决定是否要面谈。
六.如果没有在90天到两年时申请该怎么办。
如果没有依时在两年到期前的90天,填写I-751申请取销有条件居留表格,则外籍配偶所持有的有条件居留权,到了两年结婚纪念日之时,会自动失效,移民局会开始执行移送出境的程序序。移民局先会通知外籍配偶,没有依时申请取销有条件居留已失去了美国居留权,同时送到出席听证的通知单。在出席听证时,外籍配偶可以述说未能及时申请更换永久居留权的理由,必须提出有关的证明文件。
不过I-751表格,能够迟交,如果外籍配偶能向地区移民局长证明有合理的理由,移民局局长裁决提出的理由是否正确,而决定批准与否。
七.外籍配偶在下列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免除美籍配偶签署的豁免﹕移送出境会造成本人或子女极端的困境。
真诚的婚姻关系,但是并非因外籍配偶的错误或过失,而因为各种原因而离婚或婚姻无效。
因为美籍配偶的虐待外籍配偶或子女,而婚姻关系无法继续。
八.更换为永久居民身份,自然可以有继续合法工作的权利。在递交了申请变更为正式绿卡的I-751表格后,移民局会在等待审核正式绿卡申请时间,延长申请人的临时绿卡,也就是有条件居留12个月,以等待正式的绿卡送到家里。
九.追踪变更永久居留身份的申请案,外籍配偶应与交件的移民局联络。
十.万一被拒绝时的申诉移民局拒绝申请会送拒绝的通知单,告知申请人拒绝的理由,同时移民局立刻会开始移送出境的程序。申请人可以在递解出境的过程中,向移民法官申诉,在移民法官审核移民局拒绝是否合理时,移民局必须提供拒绝的证据。假如移民法官认同移民局的说法,申请人还可以向移民上诉局上诉。
在移民法官同意移民局解送出境的决定后,当事人有33天可以准备向华盛顿的移民上诉局上诉。
移民:持AP离美须按时返回 (1千字)(maggie9 2006-4-27 14:44 阅读 244)
居留在美国的绿卡申请者,若持用“事先入境许可”(Advance Parole,即AP)出境,一定要在入境许可失效前回美,否则绿卡申请会被撤销。身在美国的L及H签证持有人,申请绿卡填了I-485表格后,即可申请“事先入境许可”,出境后再回美国。即使申请人的L或H签证已经过期。只要持有事先入境许可,申请人的绿卡申请不会被撤销;如果不申请AP而自行出境的话,即被视为自动放弃绿卡申请,I-485作废。L或H签证持有人的亲属也能申请AP。
不过,取得事先入境许可,并不表示绿卡申请人能无限期的停留在美国境外。过去有人持AP出境后,不注意AP上的有效日期,等到过了期才回美国,不但无法入境,连绿卡申请也被撤销。
在事先入境许可上,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效期截止的日期,上面注明“持有此许可原件,并有其照片的人士,入境口岸的移民官员允许在某年某月某日及之前入境美国”,也就是说,过了AP上所注明某年某月某日之后,就不被允许入境美国了。
有效日期通常是发照日之后的一年有效,所以持事先入境许可的人士,在计划国外旅行时,一定要在效期截止前回到美国,最好提早回来;否则逾期不归,会带给当事人难以解决的移民上的麻烦。
拿着AP回美入境者,在入境口岸会领到一张新的白卡(I-94)表,上面有一年的入境许可,同样的戳记也会盖在入境许可证的右下角。可是千万不要以为盖的记号是一年,所持的AP仍有一年效期,因为AP的效期不会因为任何的戳记而延长。持有者再出境的话,一定要依照AP的效期回来,而不是右下角的入境签章日期。
到国外旅行,常会发生自己无法控制的意外,万一因某种因素,滞留国外,回美的有效证件失效,要再回美国就会相当困难了。
很多人以为拿了事先入境许可,就一定回得了美国,其实不然;逾期无效,规定的非常严格。届时求情,要移民官员高抬贵手都没有用,一旦AP过期绝对回不来,一点通融的余地都没有。移民专家详解申请绿卡步骤 搞清规则可事半功倍 (1千字)(maggie9 2006-4-27 14:50 阅读 399)
移民专家向听众介绍了申请入籍等问题,强调申请入籍时必须有合法身份,否则将前功尽弃,事倍功半。
专家说,申请绿卡基本上分两类,即家属和劳工。第一类即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申请亲属成为永久居民(绿卡)。公民可以申请下列亲属:家长;配偶;21岁以下未婚子女(移民法对儿童的定义);超过21岁子女;已婚子女;兄弟姐妹。永久居民可以申请下列亲属:配偶;21岁以下未婚子女。
家属申请绿卡分两个步骤。第一步提出申请后,移民局需要确认申请人是否具备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以及和他(她)担保的人是否符合上述亲属关系。符合条件之后,才能进行第二步,即申请调整身份。第一个步骤要花很长时间,从3年到12年不等,专家提醒民众不要轻信一些人所说的“捷径”而上当受骗。
不过,公民的家长、配偶、21岁以下未婚子女这三种人具有优先权。优先权体现在两方面:第一,第一步申请立刻批准(其它人必须等配额);第二,如果他们以合法途经入境,但是延期居留或非法打工,他们仍然可以提出调整身份。
上述三种人除外,当第二个步骤开始时,要求成为永久居民的亲属必须有合法身份,否则美国移民局不会接受调整身份的请求。举个例子:某女子是美国公民,为弟弟申请绿卡。弟弟以合法身份进入美国国境,但是延期居留了12年,这时候,尽管他终于等到配额,本来可以要求调整身份,但是由于在美国他没有合法身份,因此移民局不允许他调整身份。如果他回到原来居住国,希望通过领事馆再次返回美国,继续办理手续,那幺他必须再等10年,因为一旦在美国延期居留超过1年,再次入境必须至少10年后。
不过也有例外。根据245(i)法,如果申请书在2001年4月30日前递交,而且申请绿卡的亲属在2000年12月21日前已经到了美国,那幺,尽管没有合法身份,在第一步成功后,并交纳罚款后,可以要求调整身份。
业内专家强调,申请入籍人士要了解美国移民法,才能避免事倍功半,甚至上当受骗。
拿到绿卡并不算是美国公民 (2千字)(maggie9 2006-4-27 15:24 阅读 410)
很多人都希望得到一张美国绿卡,绿卡到底是什么?是否得到了绿卡就算是美国公民了呢?
绿卡是美国给予移民美国的人士永久居留权的证明,持有绿卡的人称其为永久居民,但不等同于美国公民。美国公民身份较之永久居民有以下一些好处:
1.由于美国与很多国家有互免签证的协议,持有美国护照到其他国家旅游将更加方便;
2.能以美国公民身份为父母、配偶子女乃至兄弟姐妹申请移民;
3.可以在各方面和美国公民享受同等待遇,如医疗保险、各类补助金、公民选举权等等。
这些权利同时也给归化公民带来了相应的义务。归化入籍的申请人必须宣誓放弃对原属国家的一切效忠行为;支持和捍卫美国宪法和法律;宣誓效忠美国;需要时积极服务于美国。同时,公民也有义务担任陪审团员,进行登记、表决和其他服务。
那么如何由永久居民转为公民身份呢?
按美国移民法的程序,永久居民要经归化入籍成为美国公民。归化入籍是指美国永久居民取得美国公民身份的过程。有时候永久居民可能会因此取得双重公民身份。
持有合法永久居民身份5年后可以申请归化入籍,如果是美国公民的配偶,持有绿卡3年并维持婚姻关系可申请归化入籍。申请归化入籍的个人必须提供持续居住美国且在持合法居民身份的5年内至少住满2年半的证据,若在美国境外居住满一年以上则不符合持续居住的规定。申请人同时也要表明自己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归化局在收到归化申请后会对该永久居民在取得绿卡时提交的所有历史资料进行复核,一旦发现有任何瑕疵,如假结婚、假工作等不良记录,势必阻碍归化进程,甚至取消永久居留权、入狱、罚款(最高至25万美元)、递解出境。另外,男性绿卡持有人在27岁前申请归化入籍,必须填报征兵登记号码,如果未办理征兵登记,移民局将视为逃避兵役,而丧失归化入籍的资格。
具体申请过程是:首先申请人要向居住地辖区的移民局提交填写完整的归化申请表格,之后移民局会安排申请人去相关地点办理指纹留档,并做为期三个月的背景调查。调查通过后,申请人才会被安排去移民局面试,须通过一个英语听说读写的测试,也有一些情况会豁免对申请人的英语要求,甚至某些情况符合中文面谈。如果申请人因残障无法参加测试,可申请豁免。然后申请人要了解美国历史和政府结构。这一切顺利通过后,就转到归化程序的最后一步-宣誓仪式,在此仪式上申请人要发誓效忠美国。宣誓当天,申请人便可取得归化证书,成为美国的公民。如申请人有未满18岁的子女,将可并案申请归化入籍,否则须等到子女满18岁后自行申请。
美国移民局内部改革 申请案件将大搬家 (2千字)(maggie9 2006-4-27 20:46 阅读 200)
移民局表示,目前已经有约15000个I-140及I-485的申请案从CSC转到TSC继续审理。主要是因为从2006年4月1日开始,移民局将改变现有的四个审理中心分别审理案件的模式,变成有两个审理中心专门处理所有I-140及I-485的案件,而另外两个处理中心则负责处理全国的I-129及相关家属的申请。
针对这个改变,移民局在2006年3月27日公布关I-129及I-140申请的改革,将Vermont及Nebraska成为主要的移民处理中心。从2006年4月1日起,在提出I-129及I-140申请时,应该将申请文件寄到到相关的处理中心。
I-129申请:包括E、H、L、O、P、R,TN及其家属相关申请等申请,都必须要寄到Vermont Service Center;
I-140移民申请:必须全部寄到Nebraska Service Center。
移民局表示,这项改变是为了平衡各个处理中心的工作量,移民局认为这种分工方式将有利于移民局提高案件管理和客户服务的品质。
Nebraska 及Vermont处理中心在收到I-129及I-140及其相关的附属申请案件后,会将申请文件转交到负责审理的处理中心:
Vermont及California两个处理中心将专职处理I-129及相关附属I-539 申请;Nebraska及Texas这两个处理中心,则将专职处理所有的I-140及I-485、I-131及I-765相关的绿卡申请。
申请人在将文件寄到Nebraska或Vermont处理中心后,这两个处理中心会将文件转交到相关的处理中心,之后申请人会收到负责审理你的案件的处理中心所发出的收据。需要注意的是:
申请所提交到的处理中心,不一定就是最终做出审理决定的处理中心。
移民局将继续按照以前的处理程序审理在2006年4月1日前收到的案件。
案件被转到其他处理中心的申请人,其申请Case Number将不会改变,案件的情况仍然可以利用原本的Case Number查询。
在2006年4月1日变更申请提交的通知生效后,对于提交到错误的处理中心的申请,移民局不会直接退回给申请人,而是会将申请转寄到正确的处理中心,并且会保留最初的收件日期。申请提交位址的变更,也不会影响申请表格本身。
虽然从2006年4月1日变更申请地址才开始生效,移民局鼓励大家开始立即将申请提交到新地址。
己经有I-129 Pending的,其附属I-539要寄负责审理的审理中心;I-129己批准的,其附属I-539申请则寄Vermont审理中心。
I-140/I-485及附属申请同时寄的,申请文件寄Nebraska处理中心;若是有Pending的I-140,其附属的I-485 及相关申请则寄负责审理的审理中心。
也就是说,I-129、I-140及I-485是主申请表,知道这个案件目前在哪个处理中心负责审理的,附属的I-539及I-485或I-131/I-765就寄负责审理的中心。若是I-129己经批准了,其附属的I-539则寄 Vermont;若是I-140己经批准的,附属的I-485或I-131/I-765就寄之前批准I-140的审理中心。
美国加紧移民审查进度 最终目标6个月完成审批 (1千字)(maggie9 2006-4-27 20:54 阅读 216)
新任美国移民局长埃米利欧·冈萨雷斯2006年3月12日表示,美国移民局正投入大量资源加快移民申请处理进度,最终目标是从提交申请到裁定是否批准只需六个月时间。他还透露,正在国会参议院辩论的移民改革方案可能在今年底付诸实施。
华盛顿外国记者中心当天举行“移民政策与国家安全”记者会,在回答本社记者有关移民局采取何种措施加快处理目前积压的大量移民申请案件时,冈萨雷斯说,移民局每天要处理三万件移民案件申请,虽然只有百分之十左右的案件拖延,但因为基数很大,所以给人感觉积压很多。
至于移民申请等待时间,冈萨雷斯承认,有些地方积压严重,等待时间很长,长到令人难以接受的程度。这就是移民局启动“减少积压计划”的原因,过去三年把主要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积压严重的办事处,最终目标是从提交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做出裁定。他补充道,所谓六个月是指所有申请文件都及时正确提交,而且没有安全背景审查上的问题。
冈萨雷斯强调,尽管移民局加快移民申请处理进度,但在安全背景审查方面,他宁愿小心谨慎。据悉,移民局每天对十三万五千人进行国家安全背景审查。
据透露,移民局目前每天要颁发七千个绿卡,按八千套手印,欢迎二千一百位新入籍的公民,欢迎三千五百位新的永久居民。
冈萨雷斯认为,目前的任务对于移民局来说已经很重。参议院可能通过的“客工计划”将给移民局带来数百万份新的申请。他表示,移民局员工正在加紧准备处理这些可能蜂拥而来的案件。他透露,正在参议院辩论的移民改革法案可能在今年底付诸实施,现在移民局就要着手准备。
美国移民入籍考试试题修订 重实质去繁琐 (1千字)(maggie9 2006-4-27 21:34 阅读 193)
移民局计划本月完成入籍考试修订建议,明年1月推出修订后的考试题目,2008年1月起实施。
国安部移民局长阿奎利去年2005年12月6日提出入籍考试内容修订建议以来,媒体报道说,移民局已经计划拨200万元,在过去花费450万的研究基础上完善考试修订内容,计划本月底拿出建议方案,明年1月份正式定稿,2008年1月开始实施。
根据移民局长阿奎利的建议,修改重点放在入籍口试内容上,英语书写内容没有变化。移民局将减少以往100道试题的记忆层面,突出入籍申请人对试题内容的理解和灵活运用。
比如,以往试题会询问星条旗上星星的数量和象征,星条的数量和象征,参众两院各有多少议员?任期多长?如果总统、副总统去世,谁接任总统等。现在,移民局可能会询问成为美国公民意味着什么,言论与宗教信仰自由的实质,以及美国公民拥有权利的意义等等。
阿奎利局长对此的解释是,考试不能只是考记忆力,还要通过考试激发爱国热情,更深了解美国立国的基础。用他本人的话说,考试的目的是要让申请人“更参与,更了解他们的权利和责任,更象一个美国人”。
根据移民局建议,试题过去会询问谁起草了“独立宣言”,现在可能会让申请人说出“独立宣言”中的几个基本精神,比如确立美国是独立国家,确立公民根本权益,国家为民所有等。
过去,移民局会问宪法有多少个修正案,现在,移民局可能会询问宪法部分修正案的内容。底特律当地一些准备入籍考试的人就被要求解释宪法第二修正案(拥有枪支权利)的内容,引发部分不同文化背景移民的不同理解。
《底特律新闻》报道说,当地一家阿拉伯裔社区教育中心负责辅导一些准备入籍的中东移民如何应对新的试题。很多移民对宪法第一修正案有关言论,宗教和集会自由的条文理解顺利,但对第二修正案的内容不甚理解。中心教员玛丽克说:“你需要一位律师来回答有些问题,这些人中很多刚刚来到这个国家,刚刚学习掌握英语,很多人还是年长者,学习已经不太容易”。
还有报道说,新的试题还可能包括时事政治内容。比如,可能让你回答“哈马斯和伊斯兰圣战组织是恐怖分子,还是自由战士?”你必须回答正确,才能入籍。
什么不能带?外国旅客入境美国报关须知 (2千字)(maggie9 2006-4-27 22:06 阅读 184)
我记得真水无香有发过类似的贴子,我再贴个吧!(别砸我).
外国人进入美国,除了必须接受移民官的检查之外,还要经过海关关员的检查。
当旅客来美途中,无论乘轮船或坐飞机,每个人会收到一张报关单。这张表格要从实填写,以便入境时,接受检查。从美国边境如加拿大或墨西哥搭汽车入境者,这种报关手续以口头为之。
所有带进美国的东西,无论新旧,都应申报。这些东西包括自己使用的东西以及礼物。如果您所申报的东西可以免税带进美国,则申报单背面的部分,可以免填。您可以口头向海关关员申报。但该关员若认为必要,可以要求您以书面申报。
旅客携带下列物品,如果只供自己使用,而非供别人使用或出售者,可以免税(包括关税及其他都免):
私人用品(例如衣服、饰物、梳洗用品、照像机等)。
四分之一加仑(约一公升)的酒(包括烈酒、葡萄酒和啤酒等)。但只有满21岁的成年人而且是非居民才可免税。若州政府对带进该州酒类另有限制规定者,则从其规定。
二百支香烟或五十支雪茄,或三磅烟丝,或以上三种烟草各带相当的数量。交通工具(例如汽车、拖车、飞机、摩托车、船)专供自己入境后使用者。旅客携带礼物,其物价不超过美金一百元者。可以免税。但是以停留美国期间至少72小时,而且在过去半年内,未曾享受这种免税优待为条件。旅客可以带进一百支雪茄当作礼物,列入礼物的项目之一。
关于金钱方面,由于美国不是外汇管制国,旅客可以带进或带出美国的金额,并无限制。这笔钱包括现金或外币,或旅行支票、汇票及其他票据。但是,如果旅客带进或带出的金额,超过美金10,000元或等值的外币等,则必须以海关4 79表申报。
这笔钱并不课税,旅客要据实申报,否则一经查获漏报,依情节轻重,要受没收或其他刑事处分。某些物品管制进口,除非领有执照或许可,不准携带入境,否则一经查获,会被没收。
这些违禁品包括:水果、植物、蔬菜及其制品。
肉类、家禽及其制品(例如香肠、肉脯、肉松、鱼松、肉干等)。
苦艾酒(一种烈酒)。
生物材料。
注入烈酒的糖果。
枪炮、弹药(除非供合法狩猎之用)。
从北韩、越南、古巴、高棉、罗德西亚等地带入之东西。但从古巴带入只供自己使用的东西,不在此限。
危险物品(例如烟火、危险性玩具、有毒的东西)。
彩票。
宠物(例如猫、狗或鸟)。
有伤风化的书刊、画片及淫秽物品。
受刑人所制造的东西。
妨害治安或用以叛逆美国的物品。
弹簧刀。
侵害专利权、商标权及著作权之物品。
车辆或机车,不符合美国安全或空气防污管制标准者。
野生动物、濒临绝种而受保护的生物以及其制品(例如蛇皮、鲸骨、象牙、羽毛、标本)。
美国国务院放宽“超龄儿童”移民规定 (943字)(maggie9 2006-4-28 9:08 阅读 300)
美国儿童身分保护法案给不少在等待移民案审核期间年满21岁,无法与父母同时移民的超龄儿童带来福音。根据美国国务院最新的政策,允许部分在法案生效前即已超龄的儿童,也能取得这项优惠。
据美国媒体报道,儿童身分保护法案的主旨在家庭团聚,让许多在21岁之前即申请美国移民者,其提出申请时的年龄可以在移民程序中冻结不变。在移民案获准时,虽然已超过21岁,仍能以申请移民案时的“儿童”身分移民。
国务院放宽超龄儿童的法律新解有三处,国务院在发给各领事馆的备忘录里,要求驻各国美国领事馆放宽遵守:第一、法案生效前的一整年,即2001年8月6日到2002年8月5日,凡是因为超过21岁被拒与父母同时取得移民身分的“超龄儿童”,因为法律上允许移民申请被拒者有一年的申诉期,这时儿童身分保护法案已生效,所以超龄儿童得以利用“儿童”身分,取得6个月有效移民签证移民来美国。第二、被拒绝超过一年以上的案子,如当事人曾申请豁免,案件在2002年8月6日仍未结案,当事人也能享有超龄儿童身分保护法的优惠。第三、如果是因领事单位要求更多的证明文件,而使儿童在法案生效前超龄,也能引用第一项的优惠。
华人申请担保海外配偶移民案日增 (2千字)(maggie9 2006-4-28 9:21 阅读 166)
旅加华人移民离婚、再婚个案越来越多,婚姻问题也越来越复杂化,新的家庭组合势将带动新一波移民计划。鉴于“假结婚,真移民”的例子屡见不鲜,加国驻外移民官已开始从严审核担保移民申请配偶案的婚姻真实性。由于审量的文化角度不同,往往造成一些华人申请案被拒,夫妻相隔两地,无法团聚的现代离合悲欢故事正不断上演。
专精承办担保移民纠纷案件的移民律师指出,最近随着担保移民案急遽成长,连带地华人担保申请案被拒,引发的上诉案也明显增加。
以丈夫或妻子名义替在海外的配偶申请移民时,移民官一般审视的重点包括:第一、当事人婚姻真实性;第二、担保人的经济能力;第三、被担保者的安全背景;第四、身体健康情况。特别是双方的夫妻关系是否“有名无实”,常会被移民官员用“放大镜”拿来严格审查。
这四项审核标准当中,第二项经济因素和第四项身体健康条件,还算容易补足或解决,但被担保人若被查出曾有犯罪或吸毒纪录,则很难有通融余地。
最棘手的问题还是,被盘问婚姻历史和交往经过细节,所造成的尴尬和纠纷。传闻某些华人以假结婚方式,企图蒙混过关为移民铺路,移民官对这种非法移民现象已有戒心,所以在面谈时常常会先入为主地详细盘问当事人,有时候还会出刁钻的难题,令面谈者几乎招架不住。
移民官审批配偶担保移民案件,用的是“一刀双刃”的机制,一面详查递件材料,另一方面利用行政裁量权研判案子真假。李广田指出,担保配偶时,应填一份钜细靡遗的申请问卷表,移民官会要求须清楚交待婚姻生活、婚礼情况,提供结婚照片,显示两人交往的电话纪录,或电子邮件等。
另外, 移民官还会从两人的身份、地位、语言、文化背景来研判是否登对,还是假恩爱夫妻。他认为,仅凭移民官个人的主观判断,难免出现讹误。
加拿大新移民法:
根据新移民法,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以担保人身份,可替自己的亲人申请来加,并成为合法的居民。家庭团聚类别移民申请人的对象包括:加国担保人的配偶、同居人或具同居关系者 (conjugal partner)、依亲子女及海外领养子女、父母或祖父母,以及其他符合资格的亲人。
加方担保人的资格包括哪些基本条件呢?据悉,担保人必须是 18 岁以上公民或永久居民,在提申请案前居住加境至少 12 个月,以及呈示足以维持自己和被担保人生活的财力证明,也就是须符合规定的担保最低收入底线 (Low Income Cut-off) 。
担保移民新法规影响较大的改变包括:依亲子女的年龄上限从原来的 19 岁提高至 22 岁;申请配偶来加国的生活担保期由 10,缩短为 3 年,但是子女和父母亲人的担保期仍然不变,维持担保 10 年。
美国移民局严审中国移民送交文件 要求提交原件 (1千字)(maggie9 2006-4-28 9:51 阅读 128)
美国华裔移民律师在南加州华裔律师协会举办的“‘911’事件后移民法最新动态”研习会上指出,美国移民局最近严格审查中国移民送交的文件,要求中国移民送交文本原件,而非影印本。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最近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发生中国学生伪造文件遭查获事件,引起各方注意。最近有些中国移民送交副本被移民局退回,并被要求申请人补全文件,送交文件的正本。
据移民律师指出,“911”事件后,多项紧缩移民法的政策纷纷出炉,签证比以前困难、机场把关更严。不过,在移民法趋严下,仍有多项对移民有利的法案通过。例如,只要在“911”事件后参军,可立刻申请入籍成为美国公民,即使没有绿卡也可。这是美国政府自越战后,首度推出对移民从军如此宽松的政策。
此外,自从2002年元月起,跨国经理(L1)、进出口贸易商(E1)、契约投资商(E2)等移民配偶可在美国工作。并且美国移民局最近准许职业移民(I-140)与调整为绿卡身份(I-485)两道手续同时进行。
据报道,在2002年9月中旬美国移民局开始落实驻海外领馆查对学生入学许可(I-20)的新政策(简称ISEAS)。在这项政策落实后,美国海外领馆必须查对这套计算机系统后才核发签证,不像过去只要学生出示I-20,领馆即接受。由于移民局首次落实这项政策,上周刚开始落实时曾出现一片混乱,很多学校尚未将已核发I-20学生的姓名登录在计算机中,使海外领馆在计算机上找不到学生姓名,不肯核发签证。美国同步申请I-140职业移民及I-485调整身份相关规定 (2千字)(maggie9 2006-4-28 10:01 阅读 200)
美国移民局在2002年7月31日联邦公报上公布了同步申请I-140职业移民及I-485调整身份的相关规定。
I-140职业移民的申请人可以在申请I-140的同时提出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外,申请人的工卡及请假证申请也可同时提出。而对那些已经提出I-140职业移民的人士,也可以补交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要求移民局同步审理。但该申请有一个必要条件就是必须是在有移民配额名额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出I-485的申请。目前职业移民类各项都有名额,所以都可以同步提出申请。但是未来若有排期问题时,申请人则会受到限制。
根据以前的规定,申请人只有在I-140批准后,才可以想向移民局递交I-485申请,而且申请人的工卡及请假证申请也必须随I-485的申请一起上报,这样一来就会造成时间上的耽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达到自定的长期目标,移民局出台了这个法案,可以说影响深远。该条款的主要适用对象是职业移民劳工申请,包括广大的H1拥有者通过劳工证转绿卡申请,第一优先特殊人才申请及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申请,跨国公司经理L-1申请和国家利益豁免申请者,同时对那些已经递交了I-140正在等待批准的人,也可以利用这个机会马上提交I-485的申请,其提交的材料除了相应的I-485表格,申请费外还要附上I-797表格,移民局收到的I-140申请收据等文件。现在处于递解程序上的申请人不能向移民局提出I-485的申请,处于递解程序上的申请人必须向移民法官或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提出I-485的申请。至于I-140申请遭到拒绝,目前正向The 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申请上述的人,则应该向The 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提出I-140的申请。
然而,在怀著惊喜的心情对这个新的规定的同时,我们仍然存在一些疑惑,例如究竟移民局在审理程序上是如何运作的,现在还是个未知数?目前I-140批准的时间大约为半年,而I-485则需要俩年左右,所以如果移民局能真正将I-485的批准时间调整到与I-140一样,那将极大地惠及从众多申请人,但从目前移民局I-485案件严重积压的现状看,不宜过多乐观。
另外工卡和回美证申请的批准是否能与I-140的审理脱钩而得到真正快速处理,目前还有待移民局的进一步说明。对于第一优先的杰出人才或杰出研究员,以及第二优先的国家利益豁免的申请者而言我们建议如果申请人本身条件优秀,材料准备充分可以考虑一起同时申报I-140和I-485的申请,这样将会节省申请人等待调整身份的时间。但如果申请人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则不妨等所其I-140批准后再提交I-485的申请,否则如其I-140申请被拒,移民局将不会退回申请人所付出的I-485申请费。这项新的执行规定从即日起生效,移民局正在征询公从对暂行规定的意见,时间为2个月。有意见的人士可把书面材料寄到:
The Director, Policy Directives and Instructions Branch Immigration and Naturalization Service 425 I Street, NW., Room 4034, Washington, DC 20536
- 发错地方,已删除 (1字)(棕榈树 2006-11-14 20:01 阅读 107)
美绿卡家属签证新动态 (1千字)(maggie9 2006-4-28 10:08 阅读 136)
由纽约柏德基州长设立的“公民中心”举办移民法律讲座,会上向侨胞提供有关245(i)移民条款的新动向及合法移民家庭公平法的最新施行细则。
据侨报报道,讲座由公民中心负责人谢美琳主持。据谢美琳介绍,美国政府于去年12月21日,通过了有助于合法移民家庭团聚的家庭公平法案(LIFE)。该法案为合法永久居民的配偶与未婚的未成年子女,提供了合法居留的V签证。为美国公民的配偶及未婚的未成年子女,提供了合法居留的K签证。移民局在两周之前,才公布了K签证的施行细则。
根据新移民法的规定,合法永久居民如果在2000年12月21日之前,填了申请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的I-130移民申请表,在等待了3年以后,这些配偶与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就可以获得V签证。有了V签证,这些永久居民的亲属就可以合法进入美国并合法工作。目前合法永久居民的配偶及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要等3至6年,才能获得合法的居民身份。
在美国境外申请V签证,要向当地的美国领事馆提出。在美国境内的亲属包括非法居留者,都可以向移民局申请V签证。由于非法居留者离开美国会带来严重后果,因此,非法居留者在前往驻外领事馆之前,应该首先咨询律师或了解移民法的社区组织。
根据移民局两周前公布的细则,美国公民的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只要填写了I-130移民申请表,就可以获得K签证。这些获得K签证的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不需要获得绿卡,就可以进入美国并合法工作。
K签证需要在美国国外的领事馆申请。这就是说,在美国国内的非法居留者,不可能申请K签证。但是,根据1996年通过的移民法,自1997年4月1日以后,在美国国内非法居留超过180天,3年内不准重新进入美国;在美国境内非法居留1年,10年之内不准进入美国。因此,任何人如想回原居地的美国领事馆申请K签证,应该首先咨询律师或了解移民法的社区组织。
公民中心当天邀请谈天行律师回答侨胞提出的有关移民法的问题。谈律师在讲座上向大家报告了有关245(i)移民条款的最新进展。允许在美国非法居留者通过配偶及雇主申请合法身份的在245(i)移民法,本来定于在去年12月21日截止申请,后来申请截止延长到今年4月30日。
由于众多移民团体及律师协会的游说,国会参众议院在不久之前,分别通过了将245(i)条款截止日期推迟到明年4月30日的法案。但是,由于两院通过的法案,在具体细节上仍未能达到完全一致。看来两院还需要一些时间,才能通过内容一致的法案,然后交由美国总统签署。
美发中文手册防245i款诈骗 (3千字)(maggie9 2006-4-28 10:17 阅读 217)
由於万众瞩目的245i交罚款转身份条款已於2001年4月30日过期,在这之前不少新移民正抓紧时间,通过各种渠道来申请转身份。
纽约市消费局及移民事务办公室提醒新移民,要提防有人以移民服务为藉口骗钱骗财。
消费局表示,在寻求移民服务时,新移民应该:
提防一些在旅行社、地产公司或有地保官替人作公证盖章的地方提出可以替你同时办理移民服务。那些地方并不能合法地向你提供任何移民法律的解释。相反地,由於他们不够资格,故有可能在你的申请表上弄错而影响你的申请机会。聘用这类服务前必须清楚地知道他们的资格是否被认可的。
提防那些自称在移民局(INS)里能替你打通关节,取得特殊待遇的人。假使有人告诉你在移民局有“内部关系”,能够很快批准你的申请,那麽这人大概是在进行非法的勾当。如果你以非法手取得任何移民、入籍证件,最终你有可能被递解出境,无论是谁填写的表格。
提防那些在移民、入籍服务公司机构内办事却坚持要与你在外面面谈的工作人员。他们可能想以非法手法来处理你的申请,以便向你索取额外金钱。由於未经有关公司或机构监督(而且可能是非法的),此类申请可能错误百出,反而危害你的申请。同时,由於你不是正式“客户”,该公司或机构亦不会对你的申请负责。
提防那些自称可以立即替你在移民局内办好所需文件的人。如他们真的能把文件替你在短短数天内办出的话,那一定是不合法的。因为移民局审查文件是很费时的。
你应该充份了解自己正在办理什麽申请以及其作用是什麽。有些不诚实的移民顾问服务公司可能用政治庇护的藉口来替你申请( 事实上很少人符合此一资格)。如你利用此一方法来办身份,你或可以在美短暂居留和工作但终必被递解出境。对於准备递什麽样的申请表、用何种资格来申请,务必清楚了解,小心而为。
消费局指出,如果新移民能遵循以下九点建议,则可减少上当受骗的可能:
1、不要用现金来支付!使用现金支付,一旦发生纠纷而你又不能拿出付款证明时,便会对你不利。即使是邮政汇票也是很难追查的。最佳的付款方式是私人支票或银行汇票。如你发觉受骗,可以立即止付或用退回的支票作为凭据进行追查。你若没有支票户口,可由家人或朋友代写支付。如果移民服务公司坚决不收私人支票,你可以把支票拿到银行去盖章证明。
2、要清楚知道代你办事的人是否有足够的资格来处理你的申请事宜。很多时候,你会看到一些移民代表自封为“顾问”或“专家 ”等。这些称号都是很空泛的,很难确定其专业水准。故此人人可用。要确定其人或公司是否有专门知识及资格,首先要弄清楚是否经政府核准合格、是否属於或为合法的非牟利单位、以及是否有律师指导。
3、不要把证件原本如护照等交予对方。在申请过程中,移民局 (INS)并不需要你的身份证明文件原本。为保障你的利益,不管对方怎麽说也不要把正本交予别人,以免对方将它遗失、出卖或用来对你敲诈勒索。去移民局面谈时,你可能要带上原件,但这是你亲自带去,所以没有问题。总之,切勿把正本留给别人。
4、当你办理申请时,你必须把所有有关资料、申请表格在交给办理人员前留一份影印本存底。存底的可用来做为对方的服务记录,同时亦可测知你的申请进度。你的存底也可以用来参考,或确定你是否曾经被骗。
5、当你感觉对方收费过高时,可找别家移民入籍机构组织接洽以确定收费是否合理。你若想查询一些提供移民服务的非牟利团体的资料,可致电移民入籍热线(718)899-4000。
6、当交付费用时必须取回收据。收据上必须有对方的名称及地址。
7、不要妄听别人游说,以为多花点钱就能替你改变身份。移民归化局的批准手续及进度是固定的,不因你多花钱而改变。不要上那些口称能为你加快批准过程或保证取得身份的人的当而多向他们付费。任何合法代理人都无法担保你取永久居留权或其它利益。
8、当你决定找一间移民、入籍顾问公司或机构替你办理有关这方面的申请时必须与对方签一份合约。在合约上必须把所有细节清楚列出,包括申请事项、何时付款及付款多少等。同时还要注明代理人为你办哪些事宜,收费总额多少。这样对方如有诈骗行为,你就有书面证据。
9、提防一些自称是地保官而同时又声称能替你代办一切移民、入籍的申请或向你提供法律条例的解答的人。在美国、地保官不能向你提供任何法律条文的解答,除非他本人也是执业律师。一个地保官只能够对你的签名及身份作证,而且只能收费两元。在美申请V签证的相关规定定于2001年5月份公布 (912字)(maggie9 2006-4-28 10:29 阅读 148)
2000年12月21日Clinton总统签署生效的LIFE新法,特别为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在提出移民申请后,超过3年或以上的人士所设的临时签证(V签证),这些符合资格的申请人来美国后也可申请工作许可,有意申请V签证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绿卡持有者的配偶或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Family 2A类)。
2、在2000年的12月21日(或以前)持有绿卡的亲属已经为其提出I-130的申请。
3、在提出I-130表格后,已经等待排期3年以上,以I-130的Priority Date日期为准。
对于目前人在海外并符合V签证的申请人,国务院已在4月2日开始处理V签证的申请。这些人士在取得V签证入境美国后,可以提出工卡(I-765)的申请,并附上美金100元寄到以下地址:
U.S. Immigration and Naturalization Service
P.O. Box 7216
Chicago, IL 60607-7216
在2001年4月份前人在美国并符合V签证的申请人,相关的法规还没有出来,移民局将在2001年的5月份公布相关申请程序及表格。有意在美申请V签证的人士,可以到移民局的官方网站www.ins.usdoj.gov或打免费电话查询,查询电话是1-800-375-5283。移民美国新捷径L1签证 (这个贴子不知道对JMS有没有参考价值,贴贴看吧) (1千字)(maggie9 2006-4-28 10:41 阅读 203)
L - 1签证说明
1. 投资人最好在国内某公司(工厂等)工作,但不一定是法人,担当主管、经理均可。L-1签证对中国公司的注册资金、注册时间、纳税额无要求,但要有相应证明文件。
2. 投资人国籍不限,L-1签证对不同国籍(非美国国籍)的投资人要求一样。
3. 证明文件:照片、在中国的工作证明、职务证明书、个人简历、在美国公司开户银行存款证明或汇款证明。如以上文件如不是英文书写,需由翻译机关译成英文。
4. 中国公司提供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公司税号、营业场所照片、公司组织结构图、公司雇员表、工资表、年度报表、公司税单、贸易文件、宣传简介等。
5. 如果国内投资人为个人(没有公司),我们可以让我司国内的合作企业出具所有文件,投资人只需要投资便可。投资人可在美国以美国安达公司的名义开独立帐号,因为要有美国银行存款/汇款证明才可以申请L1签证。美国安达公司可以让会计师和律师解决签证难点。美国安达公司全包,请投资人放心。
6. 投资人本人不一定需要来美定居,可以给他们的子女(18岁以上)办L1签证,赴美一年后以美国安达公司成员身份转办绿卡。仅需5万美圆(不占美国安达公司股份),便可全家(直系亲属)移民美国!如出资10万美圆可占美国安达公司10%股份,参与美国安达公司新项目和现有项目的利润分红,同时获得L-1签证并可全家转绿卡。
7. 投资人获L-1签证一年后,可申请绿卡,一年半左右全家拿到绿卡。
8. 以参股的形式投资美国安达公司,投资人相当于在北美设立基地(分公司),资金可以安全地转移到国外。另外,对将来业务发展有广阔的空间,可以随时掌握国外先进科技动态,引进高科技项目,每年可多次赴美参加各类业务活动等。
9. 个人和全家可同时获得绿卡,美国安达公司负责一条龙服务。例如:子女来美读书,美国安达公司负责寻找合适的学校(大学、学院、中学等);协助落户(租/买房、车等)。
10. 必须注意:获得L1签证的先决条件是在美国设立中国公司驻美国分公司,所以以参股的形式投资美国安达公司是一条便捷之路。
美国会恢复245(i)条款 (2千字)(maggie9 2006-4-28 10:43 阅读 131)
美国白宫和国会在2000年12月18日立法恢复1996年取消的移民法第245(i)条款,已经在昨天由克林顿签名后正式生效。很多人可能还不了解这个条款的恢复对他们的切身影响,在此我们特别以几个例子来加以说明,希望有助于大家对这个条款的认识,更因此而获益。
什么是245(i)条款?
245(i)条款在1994年实施,它允许没有在入境美国时接受海关检查的非法入境者,或合法入境美国但是入境之后逾期居留的人士,可以以亲属或劳工移民的方式,在美国调整身份得到绿卡。申请人只需要向移民局缴付$1000元的罚款即可。
由于245(i)条款在1998年1月14日正式失效,国会没有延长其寿命,在当时受到移民界的广泛批评。因为在98年以后,非法入境或居留的人士,在提出移民申请后不能在美国交罚款调整身份,只能离美进行签证程序。但是法律又禁止在美国非法居留一年以上的人士在离开美国之后10年不能回美。这样让很多在美国的非法居民陷入进退两难得境界。
245(i)条款对我有甚么好处?
此条款的恢复对移民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它的恢复不仅对在美国的逾期居留者是很好的消息,也对现在在美国合法居留人士有相当的助益和保障。以下我们用一些案例来显示245(i)的功能:
(1)M女士是我们一个墨西哥籍的客人,她在90年非法进入美国,之后一直在美国非法居留,并在95年与美国公民结婚,她的公民配偶也在95年为她提出了I-130亲属移民的申请,不幸的是,M女士的公民配偶在I-130批准之后不久便去世了,所以M女士就不能继续的以亲属移民的方式申请绿卡,一直到98年有美国公司想长期雇用M女士,因为她 符合在98年245(i)条款失效前已提出过亲属移民的申请,所以我们为M女士提出了劳工应聘的申请,并在最近拿到绿卡。
(2)A君合法B-1身份在99年过期,之后逾期居留,现在有顾主有意愿顾用A君。只要A君在2001年4月30日245(i)条款再度失效前提出劳工应聘(Laborcertification)的申请。将来A君可以付1000元罚款,在美国申请绿卡并调整身份,而不需要回原居住国。
(3)B君状况如上,合法B-1身份在99年过期,之后在美逾期居留,虽有雇主为其提出移民申请,但是在雇主提出劳工应聘之后,B君失去工作,不能以劳工移民方式申请绿卡。只要B君的移民申请是在2001 年4月30日之前提出,如果将来此种移民申请行不通,那他将来用其他方式申请绿卡时,可以在美国调整身份而不需要离开美国,即使在三年后,B居与有绿卡人士结婚,也可在美申请绿卡并调整身份。
(4)C君现有合法H-1B工作身份,将来有可能被裁员,如果C君在2001 年4月30日之前,提出劳工应聘或其它移民的申请,就算C君将来失去工作,没有了身份,也不能进行劳工移民,但是C君还是可以在这些情况下,以其它方式在美国交罚款,申请绿卡。但是,如果C君不在4 月30日前提出任何申请,将来被裁员,而失去H-1B身份,C君将不能在美国以任何方式提出绿卡的申请,而必须回原居住国。
我们用以上4种情况向大家简单介绍245(i)条款的众多好处。对所有移民来说245(i)条款的确是一个很好的圣诞礼物,因为这个条款让有已经提出移民申请却因非法入境或居留而陷入两难的人士,有一个在美国调整身份的机会,同时,也对目前拥有合法身份,在未来有丧失身份可能性的人,提供一个预防的措施。但是如果大家不在有效期内有效的利用此礼物,那么再多的好处也是没有用的。我们呼吁大家把握此一难得的机会,达到您所向往的美国梦。
移民到一陌生的国家 你的心理素质怎样? (这个贴子给JMS一些建议哦) (2千字)(maggie9 2006-4-28 10:49 阅读 175)
每个人都有各种不同的素质。其中有生活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什么叫心理素质呢?心理素质就是一个人对外界压力所产生的承受能力,它和一个人的智慧,学问,财富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
移民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家,如果缺乏一定的生活能力和心理素质,任何微小的事情和问题都会因此而带来精神上的压力。语言对每一个移民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许多人由于原来英语的基础和年龄的问题,移民后再学 习语言并非易事,虽然说‘铁棒也能磨成针’,但大多数人还是掌握不好英语,有些人因此会出现肠胃不适,头痛甚至失眠。
找工作对每一个移民来说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如果不是做生意的老板,大部分移民 都会想找一个合适的工作。有些人即使有了工作以后,因为与原来在国内时的优越社会地位和工作条件相比,这里的工作远不如以前舒适,社会地位也比不上以前在国内的时候。所以,有些人因此会开始忧虑烦恼,脾气变得 很暴躁,夫妻之间也容易发生矛盾和吵架。
据统计,新移民的悲剧往往发生在来自中国的移民身上。其中之一当然离不开这些移民的自身素质,还是与中国多少年来 实行计划经济有关,有人认为,在计划经济的国家里,人们在心理上已经适应了那种铁饭碗式的终身工作制, 因此,一旦移民出国,一时无法在心理上适应国外市场经济的生存竞争。
无论如何,新移民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心理素质,才能在一个新的地方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否则,虽然移民异乡,却永远找不到自己的位置。
如何培养自己有一个良好的心理素质呢?根据许多老移民多年的宝贵经验,以下几点可供参考:
(1)要走出家门,融入社会。许多新移民因为语言不好,老是躲在家里不敢出门。这样长期下去,使自己不断增加心理压力,情绪低落,并且对生活失去信心。
(2)要努力学习英语,克服语言障碍。语言是人们生活交流中不可缺少的传播工具,没有 语言,人类的社会也不会像今天这样发达,没有语言,人类的大脑也不会象今天这样完善。不会讲英语,不但使自己缺乏同社会接触的能力,而且使自己沉默寡言,产生忧虑症。
(3)要寻找工作,充实自己的生活。有些人出国之后,由于语言不好,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不合适的工作又不愿做,一开始没什么感觉,时间一长,精神上就会感到无聊和苦闷。
(4)要打消回国的念头,既来之则安之。新来的移民由于一开始出国,环境和生活上有各方面的不适应,即使出国多年的老移民也会有这种情况,这样容易造成情绪上的不稳定。
(5)要一切从头开始,忘掉过去的成就。技术移民在原居地都可能会有一个较好的工作, 有的甚至可能会有一些工作的成就和荣誉,如果对自己的过去老是念念不忘,不但使自己在新的地方进步不了,并且也很难再有开创的神。
(6)要善于广交朋友,扩大自己的生活圈子,人是喜欢交际的,真正喜欢过隐居生活的人 并不多。有些人出国之后感到无聊,原因之一,是由于离开了结交多年的亲朋好友。到了一个新的地方,如果不善于结交新的朋友,就会使自己感到孤独。
(7)要多做有一些有益的事情,助人为乐。我们每一个人除了谋生找一份工作,还可以参 加一些社区和社团的工作,这些工作虽然没有报酬,但是可以使我们的身心得到一种快感和满足,帮助别人也是帮助自己,别人的幸福也是自己的快乐。
总之,移民是一条漫长而艰难的路,只要我们有这个信心,在我们的面前将是一条金光大道。美关于以伪案件申请245(i)的处罚规定 (2千字)(maggie9 2006-4-28 14:36 阅读 132)
国移民局关于245(i)的条例说明的很清楚,为取得245(i)优惠而适时送到移民局的亲属或职业移民申请案或送到劳工部的劳工纸申请,都必须有完全的手续和真正的事实,所以任何伪假案件都不应成为245(i)优惠的受益人。为了取得245(i)而假结婚,表面上是可以获益,实际上却非如此,因为假结婚一旦被移民局识破,不但拿不到245(i)或者绿卡,而且会立刻列入递解出境类别,以往假结婚只处份外籍人士配偶,新的法律则美国籍或美国永久居民为谋取利益而假结婚者也会受到刑事起诉,公民可能入狱,永久居民可能入狱,取销绿卡,就算逃过一关的话,未来的入籍也受到影响。
结婚取得永久居留权都必须经过移民局人员反来覆去的问话面谈,特别是结婚未达两年的外籍配偶,先拿有条件绿卡,两年后调整成永久性绿卡,两次问话可能会让假结婚者的说词漏洞百出,在4月30日之前,急著离婚,急者办理结婚,都会成为移民局怀疑的理由。在2001年4月30日之前,与公民办理结婚,申请移民,配偶为公民的话,很快就会面谈,结婚的时间将成为移民局疑心重点;与持绿卡者结婚,要等个四,五年,排期才到,时间过的久,夜长梦多,更难预料会发生的差错。真结婚移民局有时还疑心重重,何况是假结婚。在从有条件的绿卡改换成为正式绿卡时,万一被发现是以假结婚达到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的245(i)为目地的嫌疑,不仅受益人的永久居留权的资格会被取销,而且立刻会被列为递解出境的类别。
*受虐配偶及子女在申请245(i)的优惠;
根据保护受暴力侵犯妇女法案(VAWA),受到美国籍或美国永久居民配偶侵犯的外籍人士(包括了男性配偶在内)及其子女,不需要经过美籍或绿卡持有者配偶的担保即可自行调整身份或正式绿卡,所以245(i)优惠的申请也是一样,受虐的外籍配偶如果曾经由美籍,绿卡配偶担保申请移民,或在2001年4月30日之前自行申请,都可以享有245(i)的优惠,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
*目前有合法非移民签证身份者,若合乎移民资格,也可以在4月30日之前作移民申请,万一非移民签证失效,也能取得在美国调整身份245(i)的保障范围,保持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的优惠;
这项优惠是给非法入境者,逾期居留者在美国境内调整永久居民的机会,保持有效的非移民签证者,透过各类的移民优先或其他的方式,申请美国移民批准并且排期到了的时候,都自动有了在美国境内办理的权利。因此,有合法非移民签证者,有无必要申请245(i)的保障,在2001年4月30日之前把移民申请或劳工纸申请送到移民局,劳工部,以万一非移民签证因为种种原因失效时,仍可以留在美国调整身份,这是一个“保险”,例如工作的单位破产倒闭,或者等排期的时间超过非移民签证的极限,如果没有245(i)的话,届时非移民身份失效,调整为永久居留或用其他的方式申请永久居留的时候,必须到原居地面谈,有回不来的可能,所以245(i)在这种情况下非常有用。
245(i)是为了非法或逾期居留者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的措施,一直保持在美国的合法非移民身份当然不需要245(i)的保障,用付款的方式取得美国境内面谈。但是不论亲属移民或职业移民申请人,都可能有发生意外变化而失去合法非移民签证的可能,乘著4月30日之前申请,有了245(i),在美国境内面谈就万无一失了。持回美证仍可能被拒入境 (1千字)(maggie9 2006-4-28 14:50 阅读 138)
多维社报道,在美国境内正申请调整身分为永久居民(绿卡),及正申请变更非移民身分的外籍人士,美国联邦移民局提醒这些人士离开美国出外旅行前应申请回美证(Advance Parole,I-131表),但移民局补充说,持有回美证并不保证能够入境。
移民局指出,一般获美居留权(绿卡)人士的回美证都能顺利入境,例外者是根据一九九六年移民法规定,凡在美非法居留超过一百八十天者,一旦离美则未来三年不得再入境;而非法居留超过一年者,一旦离美则未来十年不得再入境。因此曾丧失合法居留身分一百八十天者不宜离境,这些人即使持有回美证也不保证能再入境。
移民局建议有类似情况者,在离美前先请教移民律师。
移民局说,未持有效移民或非移民签证的外籍人士,必须于离境前先申请到回美证以便再入境。正在申请调整身份为永久居民,正在申请政治庇护,已获政治庇护,及以难民身分来美者,离境前也须先申请到回美证。不过正在申请调整身分而仍持有效H1(短期工作)、L1(国际公司人员)非移民签证者及眷属则不须先申请到回美证。
申请回美证须填I-131表,附有关证明及费用九十五元。I-131表(Application for a TravelDocument)可上网取得:www.ins.usdoj.gov;亦可打电话:1-800-870-3676索取。
持H/L签证者调整身份期间离美注意事项 (2千字)(maggie9 2006-4-28 14:53 阅读 129)
美国移民局副局长MICHAELCRONIN在五月十六日发布了一个备忘录,向所有移民局官员解释移民局关于H/L身份人士在提出I-485调整身份之后出国的一些问题。我们在去年发表了移民局野iH/L身份人士在提出I-485之后可以用H-1或L-1签证回美国。以下六个问答是移民局对上次规定的补充。
1、如果一个以受雇佣为基础申请职业移民的H-1/L-1签证持有者,在美国提出了调整身份的申请,在此期间申请人是否要保持为替他提出申请的雇主工作的意愿?
是的。无论法规还是规定都没有改变这个要求。申请人还需要证明她在得到绿卡之后会在其顾主永久工作。
一个有H/L身份的人士在同时拿到工卡(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后,可以到“OPENMARKET”去工作,但是这样并不能取消申请人必须证明会回到I-140申请顾主工作的责任。
2、若一个H-1/L-1非移民签证持有人或他们的H-4/L-2签证家属,在调整身份时得到工卡,但未用它去工作,此人仍然保持了他的非移民身份吗?
是的。一个H或L身份的非移民取得工卡并不违背他的非移民身份。他们可能是在调整身份的同时,用H或L非移民身份申请的工卡。但是如果他离开被核准的I-129申请上所列雇主,而用工卡去为别的雇主工作,H-1/L-1签证持有人将失去他的非移民身份。
3、若一个H-1或L-1持有人曾出国旅行,并用请假证回美,这个人属于请假身份。有关规定允野L现在申请延长非移民身份吗?
在最新的法规颁布之前,如果有有效的批准书,一个H-1/L-1身份,用请假证请假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延长他的H-1/L-1。如果移民局野i这个外国人延长非移民身份的申请,此野i将自动停止申请人的请假身份,并野i此人以相关的非移民类别在美国停留。
4、若一个H-1或L-1持有人曾出国旅行,并用请假证回美,这个人属于请假身份。有关法规会影响这个外国人的工作野i?
移民局1997/8/15备忘录谈到“如果在请假证规定的时间内返回,调整身份的申请人在保有其它非移民身份的同时,他的有效的,未过期的非移民工作野i,不会因为他的短期离美失效。”此规定在新规定发表之前保持有效。
5、一个旅行归来持有有效的I-512请假证和有效的H-1/L-1签证的外国人,入境时是请假身份还是重新恢复H-1/L-1身份?
一个外国人有有效的H-1/L-1签证是合法的H-1/L-1非移民身份,并且他也有有效的I-512表,他可以H-1/L-1身份或用请假身份回美。这个外国人有权出示其中任何一个文件入关。无论怎样,若这个外国人出示有效H-1/L-1和I-512表格并且符合H-1/L-1非移民身份,移民局应告知此人,他不再需要用请假证来保持调整身份的状态,而且应承认他的H-1/L-1身份。事实上一个外国人申请请假证并收到I-512,并不能强迫他使用请假证。
如果一个外国人不被承认H-1/L-1非移民身份,那么他也不能重新恢复H-1/L-1身份,这样他只能用请假证回美。
6、一个外国人有多次入境有效的I-512请假证,并曾用请假证回美。如果他仍持有有效的H-1/L-1签证,现在他是否还属于H-1/L-1身份?
是的。这个外国人可以被认为是H-1/L-1身份。虽然,(除非签证失效),当H-1/L-1签证持有者回美时只能被当作H-1/L-1非移民来保持身份。并且如果有换新雇主或延期,需要提出I-129非移民签证申请表作为证明。其中需要包括申请编号,雇主名字,或者I-797批准书。若不符合这些标准,那么将需使用他们的I-512。
持绿卡者回美国:有“回美证”不保险 (1千字)(maggie9 2006-4-28 15:35 阅读 128)
在海外停留6个月以上的美国永久居民,回美证(re-entry permit)不再是保证其可以回到美国的护身符。美国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庭在最近的一个判例中称,即使持有回美证,但是绿卡持有人若不能提出其它与美国有关联的证明,入境移民检查人员有权不准其入境,并取消其美国永久居留权。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依过去的惯例,在国外停留超过6个月以上的绿卡持有人,曾在美国如无犯罪前科或在外国犯了重罪,一般都能凭回美证返美。第五巡回法庭的判例,大幅减低了回美证的效力。
联邦上诉巡回法庭在判决书中称,“永久居民要符合回美国资格,该外籍人士应是依法取得永久居留权,至于在美国境外短期停留后回美,其间没有放弃永久居留权的事情”,判决书中又称,“单单是持有回美证,不能证明当事人有停留美国的意图和资格”。巡回法庭判决书说明,由于当事人长期停留在外,已没有必要留在美国,因此回美证已无任何实质上的意义。
这项判例的当事人及其子女,在国外居住将近两年,持回美证回美,但为入境检查人员阻止,并吊销绿卡。官司打到联邦上诉法庭,法官认为当事人与美毫无关联,绿卡已无意义,不得单持回美证入境。
移民法律界人士建议,持绿卡者如要在国外停留6个月以上,或须经常在国外停留相当时间,最好保有美国的固定住址,继续在美国纳税、在美国有直系亲属、有房地产或存款、保持美国的信用卡、驾照等,以免辛苦申请的绿卡失效。
家属移民美国有诀窍 (5千字)(maggie9 2006-6-1 16:18 阅读 170)
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身份,许多人在考虑帮助自己的兄弟姐妹以及外甥、侄子办理移民美国的手续,还有部分永居获得者欲想办理父母移民美国。这些家属,当然是通过亲属移民类别来办理移民美国程序。
中国的新华词典如此解释:“家属,是指家庭内户主以外的成员。”这种解释很容易理解,可是,对美国移民法来说,简单套用这种解释是行不通的。仅陪同家属这一简单的概念,对不同类别的亲属移民就出现了完全相异的解释,真如同雾里看花,其结果自然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美国移民法规定,通过亲属优先类关系移民的人士,他们的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作为陪同家属一起申请绿卡,只要提供足够的法律文件证明他们相应的家庭关系即可。但是,通过美国公民直系关系移民的人士,他们的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则不能享受这种待遇。也就是说,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的家庭成员,在移民法的特定涵义下,突然失去了作为“家属”的地位。
美国人的思维很奇怪是不是?奇怪的理论必然导致扑朔迷离的结果。如果按照通常的思维逻辑去进行移民申请,结果自然难以预测。有许多申请者通过亲属关系轻松地拿到了美国绿卡,往往在得意之后才发现,他们的太太和子女不能同时共享这份欢乐,相反却要承受离别之苦。这也应了中国一句老话:乐极生悲。
我想这也许和美国人的家庭特点有一些细微的关联。
因为你在仔细研读这些枯燥的法律条文时会发现,很多限制条款是针对你继母和继子女的现象所制定的,而这种复杂的家庭关系在美国司空见惯。按照这样的思维定势去制定法律,殃及无辜在所难免。
这是移民法中最难理解的一部分,我们不妨做一下假设。
你的孩子是美国公民,并已年满21岁,那么,你的孩子就可以用美国公民直系亲属关系申请你和你的太太移民美国。如果是亲生父母,即同为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身份,无可非议。但是,如果你现在的配偶不是你这个孩子的生父或生母,那么问题就复杂了,依照我们习惯的说法: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第一种,你现在的配偶不是你的美国公民孩子的生父或生母,但如果你和你现在的配偶是在你的美国公民孩子满18岁之前结婚的,那么,你的配偶也同样可以用美国公民直系亲属身份移民美国。按照移民法的规定,你现在的配偶已经自动成为了你的美国公民对孩子的继父或继母。
第二种,你现在的配偶不是你美国公民孩子的生父或生母,但你和你现在的配偶是在你的美国公民孩子年满16岁之前结婚的,那么,你现在的配偶也同样可以用美国公民直系亲属身份移民美国。按照移民法的规定,你现在的配偶已经是你的美国孩子的养父或养母,而养父养母与血缘关系亲生父母享有同样的移民权益。
第三种,如果你现在的配偶是在你的美国公民子女18岁后和你结婚的,或者你现在的配偶是在你的美国公民孩子16岁之后收养这孩子的,那么,结果就很不乐观了。你现在配偶不能享有移民法定义的继父母或养父母权益,只能等你获得美国绿卡后,再作为你的配偶申请亲属第二优先类移民。这一类别有一定的排期等候时间,你的配偶将等待较长一段时间才能移民美国和你一起生活。根据移民法的规定,你同你配偶的移民申请是两个完全独立的申请,你与你配偶的婚姻关系在此申请的审批中不起任何作用。同样,你现在的其他子女包括未成年子女也因同样原因不能作为你的陪同家属一同移民美国。当然,你的美国公民孩子可以通过亲属第四优先类为其兄弟姐妹申请移民,但此类申请排期时间更长。
言必人道主义的美国,竟然会出现这种不太合乎人情的法律,连美国人自己也意识到有些不妥。于是近年来有些立法方案建议为这种情况下的申请人设立单独的移民类别,以使得他们能够一起移民美国,而不必忍受长期的牛郎织女般分离的痛苦。尽管已经有了这一方案,但这一方案是否能够获得通过,尚不得而知。
我只能套用一句话:面包会有的,牛奶会有的。
当然,如果是美国公民自身的第二次婚姻,美国公民完全可以为自己现在的配偶申请亲属移民。但是,如果现在的配偶以前的婚姻中有子女,并且美国公民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是在这些子女18岁以后缔结的,这些子女就只能在他们的生父或生母获取绿卡后通过亲属第二优先类为他们申请移民。
很显然,美国的移民法对申请的继父母和继子女移民问题的态度比较冷静,这种冷静建立在重视血缘关系的基础之上,让人在不满意的同时也会表示理解。不过,倘若法律上的冷静继续扩大外延,就变得不可思议了。
如果你尚未结婚,且不满21周岁,你的父母(或其中的一位)是美国公民,那么,如果你的父母为你申请移民美国,就有两种移民申请方式。第一,你可以作为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直接申请移民;第二,你可以作为亲属移民第一优先类的申请人申请移民。既然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的移民申请无需排期,而优先类亲属移民需要等候一段时间,所以,你理所当然会选择第一种方式申请移民美国。
但是,如果你自己已经有一个孩子呢?
我有一个客户,在美国生活多年,并加入了美国国籍,他决定为自己惟一的小女儿申请亲属移民,因为这不需要更久的排期等候,小女儿未满21岁,未婚。他没有找律师,在他看来,这个事情很简单。的确如他所料,果然没有那么复杂,他的小女儿很快拿到了绿卡。就在这时候,问题出现了,他没有料到那未满21岁的未婚女儿已经有一个儿子,这个小不点却不能作为陪同家属和他的妈妈一起到美国生活,一件好事把女儿的生活搅得布满愁云。
就是在这种一筹莫展的情况下,他想到律师,遗憾的是,我这个律师面对的是一部法律机器,它严谨、机械,没有感情,虽然现实中的血缘关系是无可争议的,然而却无法改变法律机器固有的运转。
所以,假设你自己已经有了一个小孩,那么,为了你的小孩考虑,你最好选择亲属移民第一优先类进行申请,而不要选择直系亲属类进行移民申请。因为你的孩子可以作为优先类亲属的陪同家属和你同时拿到绿卡,而申请直系亲属移民你自己当然可以直接获得绿卡,但你的小孩却不能直接获得绿卡,必须在你获得绿卡后再为你的小孩申请亲属第二优先类移民申请,并且需要等候很长一段时间。选择亲属移民第一优先类也会有一个排期等候时间,但根据目前的排期来看,第一优先类比第二优先类等候的时间要短得多。
很多貌似简单的事情其实蕴藏着多变的因素,简单问题复杂处理,是许多成功政治家、企业家的名言。其实,说俗一点,就是不要自作聪明,尤其是在法律面前,别聪明反被聪明误。
美国移民特定I-129 案件 可直寄加州处理中心 (1千字)(maggie9 2006-6-2 15:36 阅读 108)
虽然在今年的4月1日起,移民局变更了I-129 及I-140 的送件方式,由原先的邮寄四个处理中心改为由两个移民处理中心统一集中处理。但是,梁勇律师事务所介绍,根据移民局最新的资料显示,由于目前负责审理I-129的加州及Vermont处理中心已经针对I-129 案件的审理权责加以区隔,因此,针对特定属于加州处理中心审理的I-129申请,可以直接邮寄至加州处理中心,而不需要邮寄Vermont处理中心再转寄加州处理中心而浪费时间与金钱。
以下是目前移民局针对I-129的申请在加州处理中心及Vermont处理中心的权责分配表:
审理及邮寄地点
California Service Center
P.O. Box 10129
Laguna Niguel,CA 92607
审理及邮寄地点
Vermont Service Center
75 Lower Welden St.
St. Albans,Vermont 05479
负责审理相关案件:
所有的E-1、E-2申请
O-1及O-2申请(不包括Major League Sports)
所有的P-1、P-1S、P2、P-2S、P-3及P-3S申请(不包括Major League Sports)
所有的Q1申请
所有的R1
H-1B的延期申请(不包括新加坡及智利的H-1B)
负责审理相关案件:
新的H-1B(all subcategories)申请
所有的澳州E-3申请
新加坡及智利的H-1B1申请
所有H-2A、H-2B和H-3申请
所有L-1A、L-1B和L-Blanket申请
Major League Sports的O-1申请
Major League Sports的P-1及P-1S申请
所有的TN-1和TN-2
USCIS提醒办绿卡等手续者 离境无“事先许可”难再返美 (1千字)(maggie9 2006-6-2 15:43 阅读 208)
联邦公民与移民局近日提醒说,那些获得“暂时保护身份(TPS,Temporary Protected Status)”的人、在申请调整身份为合法永久居留的人和申请庇护的人,在离开美国到外国旅行之前,必须向USCIS填交I-131表格(旅行文件申请表,Application for Travel Document),获得“事先许可(Adevance Parole)”文件。
该申请表可以到网上取得:www.uscis.gov。
该局说,“事先许可”文件准许外籍人在外国旅行之后重返美国,继续办理身份的调整手续。在离美之前必须获得“事先许可”文件。未取得“事先许可”文件就到外国旅行,会有严重后果。违法此法规者可能不被允许重返美国,而且其调整身份的申请也可能因此被拒理。
又说,申请“事先许可”可在申请者居住当地的USCIS地区办公室或者USCIS服务中心办理。服务中心处理程序所需用的时间从90天到150天不等,USCIS地区办公室所需用时间也因地而异。由于夏季是忙碌的旅行季节,筹划国外旅行者须事先作好计划。有关“事先许可”的详细信息可见:www.uscis.gov/graphics/howdoi/travdoc.htm。
切要注意:有些人即使获得“事先许可”文件,还是可能被拒绝入境。《1996年非法移民改革与移民责任法》规定,外籍人非法居留美国一段时期之后又离境,纵使获得了“事先许可”文件,美国还是可以禁止其获得永久合法居留的身份。
该局说,曾非法在美居留超过180天但是不满一年的外籍人,出境之后,三年之内不得再入境;曾非法在美居留满一年的外籍人,出境之后,十年之内不得再入境。非法居留的外籍人离开美国之后,又持“事先许可”文件入境的话,可能会永远丧失调整身份的资格。
曾以难民身份入境,或者曾获得庇护的外籍人,若是依据《移民与国籍法》(INA)申请调整身份,就不需获得“事先许可”。USCIS鼓励所有办理调整身份或者申请庇护的外籍人,在出境旅行之前,先寻求移民律师或者“移民上诉处(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所认可的协助移民的组织给予咨询意见。
新报告批评美移民政策阻碍创新合法移民团聚等候期漫长 (2千字)(maggie9 2006-6-2 15:51 阅读 94)
公共政策组织“美国政策全国基金会(NFAP)”的新研究报告说,不适当的合法移民配额,致使高技术移民等候5年以上才能得到绿卡,同时,美国家庭办亲人移民须等候5年到22年之久,阻碍了企业和科技的创新周期。
该项题为“合法移民:永远的等候”的报告是NFAP执行主任斯都华·安德森和研究助理大卫·米勒撰写的。
司佩罗新闻社23日报道,安德森在5月22日的记者会上说:“不幸地,这些漫长的等候和分隔,对于我们的经济和美国的全球竞争力有着坏影响,就如它使得家庭长期不能团圆一样。除非国会采取行动,否则终有那么一天,有才能的外国学生、杰出的外籍科学家和工程师会认为美国不再是他们获得机会的地方了。”
他在记者会上赞扬了参院“移民、边界安全和公民小组委员会”的主席、德克萨斯州共和党国会参议员约翰·科尔尼,说他对于该报告提出的问题起了领头作用。
科尔尼说:“这报告说明,按规矩办事的合法移民遭遇到极大的困难,损害了家庭和商业,最终损害了我国的经济。我相信国会能以一种深思而决断的态度来处理这些问题。”
报告中指出了以工作为基础的移民中的关键问题。参议院院会最近争辩的移民法案将增加家庭团聚签证和工作签证的名额。
志愿团体“移民声音”的创办人阿曼·卡普尔、亚裔正义中心移民计划主任洪翠喜都在记者会上发表谈话。
该报告的结论说,创新受到了阻碍。安德森说:“在过去,有企业精神和新概念的人在美国工作几年之后,能够另行创业,获得合资资本。然而在今天,被迫为了绿卡等候5年或更久,为了H-1B长候久等,国会漫不经心地延搁或阻碍了这个对美国和美国人极有价值的创造活动周期。”硅谷的技术公司有三分之一是中国人和印度人所创建的。
该报告的主要发现如下:
1、技术职工和专业类别的移民等候绿卡的情况在过去几年内大为恶化。目前高技术移民的等候期长达5年以上。
2、今日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预期要等候11年到12年之后才能移民来美。菲律宾裔要等候22年。未婚的成年子女预期要等候6年。若是墨裔要等13年。菲律宾裔14年。
3、合法居民的配偶或子女团聚要等候5年。墨西哥裔要等候7年。
4、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团聚移民要等候7年。若是墨西哥裔或菲律宾裔,要等候11年到15年。
5、国会多年未增加H-1B的签证名额上限,雇主无法在美国境内雇用有技术的外籍人,欲找到人往往每次要等候数月。由于美国雇主为技术职工申请绿卡需要用5年以上时间,H-1B签证相当重要;否则,有技术的外籍人,尤其是美国大学的毕业生,不能在美国工作或居留。
6、雇主雇用有技术的外籍专业人员所需要缴给政府的费用大增。跟H-1B签证有关的政府收费,每雇一个H-1B签证的人,通常要收3000美元以上。从1999年以来,美公司付出的H-1B费用已经超过10亿美元。
7、为在美团聚的家庭成员申请调整身份(I-485),需时甚久。在纽约几乎需要3年(119周),在芝加哥几乎1年半(72周),迈阿密一年多(64周),达拉斯(62周)。
8、归化程序在达拉斯需要36周之久。不过比起两年之前,很多主要城市分的归化程序时间已有改善。
9、欲在美国领事馆获得访问签证,等候面谈的时间因地而异:孟买169天;加尔各答14天;特拉维夫70天;马尼拉38天。
以非移民签证入境美国者 如何保持身份的合法性 (2千字)(maggie9 2006-6-2 16:41 阅读 142)
进入美国的合法签证不外乎两种形式,一是移民签证,二是非移民签证。非移民签证都有一定的有效期。非移民签证持有者在其允许逗留的期限到来前,如果不申请延期或转换身份,上述的期限一过,就会丧失其身份的合法性,也就是俗称的“身份黑了”。要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必须申请签证延期或转换身份。
在美国境内进行非移民身份的延期或转换完全有可能。但是,身份转换可能对未来产生影响。因此,建议大家在美国持有的签证和当初申请的签证保持一致。例如,以F-1签证入境美国就比以B-2签证入境美国而后又转为F-1签证要好。尽管转换签证的申请可以在美国境内得以批准,但是此后在美国境外领事馆再次获得同类签证时往往会遇到麻烦。而且,如果今后还想申请移民签证,这样的纪录也会给当事人带来问题。任何欺骗或者隐瞒行为都会成为未来申请移民签证时的障碍。
如果当事人以B-2探亲签证进入美国,而在30天之内就找到工作,那么就被视为其在签证时有意隐瞒他/她的真实目的。如果在30-60天之内找到工作,前面的假设就不成立,但移民局仍然会怀疑隐瞒行为存在。如果在60天之后才找到工作,移民局一般就不会认为当事人有欺骗或隐瞒行为。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当事人在来美之前就打算在美国工作,还是来到美国以后改变了主意。如果入境30日之内就开始工作,则被视为事先预谋。
通常的情况是,假如当事人在美国成功地由B-2签证转为H-1B签证,她/他离开美国后有打算以H-1B签证重新入境,那么美国领事肯定要调查当事人申请探亲签证时的真实性。比如,如果当时的签证上如果有观看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字样,那么当事人必须证明他/她确实观看了亚特兰大奥运会,然后才改变了主意。
那么,如果当事人以公务签证入境,然后转换为L-1公司内部人员调动签证,可以吗?和上述的情况不同,这种转换非常合情合理,因为在L-1签证下可以从事的工作和公务签证的性质相符。
再比如,当事人持H-1B签证,其雇主愿意为他/她申请绿卡。那么如果当事人在美国领事馆重新申请H-1B签证可以吗?在多数非移民签证的情况下,已经申请绿卡的当事人很难获得探亲签证或学生签证,但是当事人如果申请H-1B签证就不受此影响,因为法律允许当事人有双重目的。这意味着,当事人可以继续在绿卡申请期内,仍然怀有暂时居留美国的目的。
但是,美国领事仍然可以对当事人持谨慎态度。即便双重目的不是问题,美国领事仍然可以质疑当初申请探亲签证的目的,或者质疑其工作的真实性。
请再看一例。当事人的B-1签证几周前就过期了,而她/他已经在美国6个月,直到最近才想找工作。而当他/她收拾行李准备离开的时候,终于有了一个工作机会。现在他/她该怎么办?
为了在美国转换身份,当事人必须保持其合法身份。所以如果探亲签证过期,在美国境内转换身份就不可能。如果工作签证被批准,当事人必须离开美国,在美国境外申请H-1B签证。很明显,当事人是否早就计划在美国工作这个问题还会被提出,那么当事人需要证明自己确实没有实现预谋,而是因为特殊的原因才滞留美国。
还有一种类似的情况,当事人持H-1B在美国,后来放弃了工作或被雇主解除合同。当事人很快就失去身份。如果几个月后当事人又得到一份工作,但因为其已经失去原有身份而必须出境,在美国境外的领事馆申请新的H-1B签证才能合法入境美国。
公安部:办理护照时限最高30天 加急应及时办理 (937字)(maggie9 2006-6-2 17:24 阅读 85)
新网6月1日电 中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就贯彻落实《护照法》答记者问。
该负责人介绍说, 《实施细则》规定的办理护照时限是30天,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为60天。近几年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不断简化公民出国手续,缩短办证时限。许多地方的办证时限已比现行法规规定的时限大大缩短。
该负责人说,《护照法》规定一般情况办证时限为15天,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为30天。
《护照法》第六条规定: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非法出境非法居留被遣返六个月到三年内不发护照 (547字)(maggie9 2006-6-2 17:27 阅读 265)
中新网6月1日电 中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贯彻落实《护照法》答记者问。
该负责人指出,《护照法》规定了“因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在六个月到三年内,公安机关不签发护照”,为限制非法移民在一定时期申请护照提供了法律依据,也显示了中国政府打击非法移民活动的决心。
《护照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护照:
(一)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
护照法增3情形不签发护照规定 取消正被劳教内容 (1千字)(maggie9 2006-6-2 17:32 阅读 99)
中新网6月1日电 中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就贯彻落实《护照法》答问指出,《护照法》规定了七种不签发护照的情形,吸收了《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的不准出境的部分内容,增加了“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无法证明身份的;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等三种情形不签发护照的规定,取消了“正在被劳动教养”的内容。
《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正在被劳动教养的;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上述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下,护照签发机关不为其签发护照。
该负责人介绍说,《护照法》规定了七种不签发护照的情形,吸收了《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的不准出境的部分内容,增加了“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无法证明身份的;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等三种情形不签发护照的规定,取消了“正在被劳动教养”的内容。
《护照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护照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护照期满后将不准延期 (2千字)(maggie9 2006-6-3 19:17 阅读 216)
明年1月1日起,我国公民护照有效期将以16周岁为界,分为5年和10年,取消原来的护照延期规定。这是昨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接受采访时通报的消息。
《护照法》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专门的《护照法》。由于此前护照的有效期为5年,还可延期二次,目前中国公民持有护照的人员至少达2000万人。
护照签发时限缩短
即将施行的《护照法》对普通护照的签发单位进行了规定,并缩短了护照签发时限。据该位负责人介绍,以后办理护照一般情况只需15天,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为30天。而此前,办理护照规定时限是30天,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地区为60天。
我国护照原来的有效期是5年,可以延期两次,每次不超过5年。但《护照法》参照《居民身份证法》、《国际民航组织公约》,对护照有效期做出了两大调整:有效期分段,16周岁以下5年,16周岁以上10年;取消延期。
遣返回国者将被“限签”
《护照法》对于“拒签”情形也进行了新的界定,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情形不再“拒签”,新增三种“拒签”情形: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法证明身份;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
另外,今后,凡因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在六个月到三年内,公安机关将不签发护照。
负责人介绍,该条规定为限制非法移民在一定时期申请护照提供了法律依据,显示了中国政府打击非法移民的决心。
入出境通行证改名
据介绍,明年1月1日起,申请护照的收费标准为工本费+加注费,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公布。签发机关收取的办理护照费用,均上缴国库。
此前,因国籍冲突不便持护照入国或者出国、从事边境贸易、参加边境旅游人员,出入国境持有的证件都是“入出境通行证”,持证人在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出入,无需签证。
《护照法》实施后,“入出境通行证”证件形式继续保留,但改名为“出入境通行证”。
骗取护照可被罚5000元
据悉,对于骗取护照等违法行为,现行法规处罚种类只有警告、拘留两种。《护照法》实施后,凡伪造、变造护照,持用伪造、变造护照,冒用他人护照,买卖、转让护照,弄虚作假骗取护照者,将被处以罚款、拘留、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对弄虚作假骗取护照行为,护照签发机关可以收缴护照,同时可以处二千元以上至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应当受理不受理、超标准收费、无故超过法定签发时限,这些行为都将被视为违法行为,护照申请人可依法维权。
在京申请护照5天即可办妥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北京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等因私出境证件,只需要5个工作日即可办妥,收费标准为200元。
北京因私出境证件受理网点共有3处: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周一至周六)、中关村科技院区服务大厅(周一至周五)、朝阳区投资服务中心(周一至周五)。
北京市公民,处级以上国家公务员、军人除外,申请因私出境证件,只需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无须带照片。在以上三个受理网点,照片由工作人员现场拍摄。
美国AP中文考试将简繁并列 注音汉语拼音皆可用 (1千字)(maggie9 2006-6-15 1:45 阅读 90)
高中进阶中文(AP Chinese)考试可能只采用简体的谣传已被打破。北加州中文学校联合会指出,正式的AP中文考试已出炉,试题将以简体或繁体显示,学生可选择使用注音或汉语拼音。
根据美国大学理事会最新的AP中文纲要,高中可于今年九月份开办AP中文课程,明年五月将举行第一次AP中文考试,以计算机考试,学生可选择简体或繁体显示,回答问题可选择使用注音或汉语拼音输入法。
据美国星岛日报报道,北加州中文学校联合会会长候选人魏德珍表示,联合会将实施短中长三期计划来加强会员学校对AP中文教学与应试的准备。
短期计划为,培养主流教学师资,协助老师通过基本资格测验,提供AP中文师资培训课程,拟定衔接AP中文的教材大纲。中期计划为:研发AP中文仿真试题,鼓励会员学校辅导学生参加AP中文考试。长期计划为:研发衔接AP中文课程的教材,建立一套完整的师资培训计划,建立AP中文模拟考试题库。
北加州中文学校联合会的下届会长与副会长候选人分别为魏德珍与刘新铭,将于6月11日的理事会上选举。
魏德珍表示,为了鼓励中文老师取得美国在公校教中文的资格,联合会今年开办CBEST英文写作认证班。此外,由于AP中文考试以计算机进行,联合会将推动用计算机学中文。
没有医疗保险,如何节省医疗费用?(并非广告,希望对JMS有帮助) (3千字)(maggie9 2006-6-15 2:20 阅读 159)
美国医疗保险费正以每年10-30%的惊人速度上涨。根据调查,全美目前有4600万的人没有任何医疗保险。无保险的人,如果以个人名义买医疗保险的话,一般很难负担得起。在全美有73%的投保人每年看病的费用不超过$500,90%的投保人每年看病所化的费用不超过$1000,可是他们每个家庭平均每月的投保费用要化费$750,一年就要化费$9000;更多的人一年也看不上一次病,但是也怕万一有个什么意外怎么办?许多人徘徊在买与不买的十字路口。如何面对买保险太贵,不买又不安心的头痛问题呢?这里提供大家一个除保险以外的选择:购买一份医疗优惠计划。
专门从事医疗保健服务的Care Entree在1997年成立于Texas,其业务主要是为全美4600万无保险的团体和个人提供非保险类的医疗优惠计划。通过Care Entree与全美最大PPO的合约,所有参加医疗优惠计划的用户,都可享受PPO低廉的CPT-CODE优惠价格。该PPO医疗网有45万名医生、4000余家医院。所有用户的医疗帐单,经过Care Entree的TPA重新定价,最后只需按PPO优惠价格付给医疗机构。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计划,用小钱省大钱,一家三代月费一共只有$69.95(包括双方60岁以上的父母以及25岁以下的孩子), 其特点是:经过Pre-Certification,住院和手术费可以节省高达80%。看专科(包括产科)、各种检查、处方药、牙医、眼镜、镭射手术、助听器等节省高达50%。支付$2000元的意外受伤治疗费用:在享受了PPO优惠价格之后,用户还可以报销$2000元。该计划没有收入、年龄、身份、健康状况及区域等限制,无病痛时每月节省大笔保险费。需要时,能节省大笔医药费。
Care Entree医疗优惠计划还包括的服务有:由有执照的TPA按PPO优惠价格确定所付费用;24小时医疗热线服务;每年每户一次免费眼睛检查;每年每人一次免费牙齿检查及一次免费局部X-Ray;每家拥有二张急救资讯卡,用户的健康资讯存储在卡上以备紧急之用;如果失业,三个月免月费;免费客户服务电话;全美48个州适用。
医疗优惠计划和全美最大的PPO医疗网特别提供的一项非保险类医疗省钱计划,让参加者在生病或住院、手术时不用象自费病人那样支付全额医疗费用,只需按PPO的价格体系付费。医生/医院同意用户按PPO的优惠价付费,前提是用户要保证有付费能力。为了在需要看病住院时向 医生/医院证明用户有付费能力,用户要在指定的有FDIC保险的银行,开一个医疗储蓄账户,每月存入至少$25元。这个账户里的存款只属于您自己,用来支付可能的医疗帐单。
已参加这个计划的李先生突然急诊开刀,住院和医疗费用共$10588,用该计划,他只需付给医院$1950;新泽西East Rutherford一位女士在医院动手术,如果她是自费病人的话,她需付$6277元。因她在手术之前一个月已加入该计划,她实际只付了$625元;在餐馆做事的苏先生不小心切伤了手,急诊及医疗费近$2000元,通过这个计划,他只需付$100元;另一位钟先生说:他每年两次牙齿检查和洗牙,每次都要花$130多元。自从用了这个计划后,每次只付$50多元。而且他女儿牙齿矫形也节省了$620元。
新州一对夫妇的孩子需长期用处方药,利用这个计划,三十天的剂量,每月只付$9元,比他们有保险时的$20元co-pay还要低。
Care Entree医疗优惠计划,每个家庭每月只需付$69.95。它最大的优点在于节省住院和手术费用,这也是家庭医疗支出中最令人担忧的。现在,Care Entree医疗优惠计划让无保险者能以小钱省大钱。它的医疗卡和住院卡可以在美国48个州使用。
该计划没有收入、年龄、身份等限制。已患病而无法买到保险的人也可立即受惠。在医疗费和保险费急剧上涨的今天,医疗优惠计划为无保险民众提供了一种减轻大笔医疗费用的机会。
Care Entree医疗优惠计划华语顾问高先生为你热枕服务:347-472-0017;Cell:646-996- 6652;网址:www.totalcareus.com;地址:39-01 Main St.,Suite 309,Flushing,NY 11354。
搬家后十天之内必须通知移民局 (1千字)(maggie9 2006-7-22 9:51 阅读 151)
曾经有个外国人因为搬家后没有及时通知移民局而被移民局列入递解出境的名单。 美国移民局条例明确规定在美国的外国人搬家后十天之内必须将新地址通知移民局。以前移民局对不通知移民局地址变更的外国人没有任何处罚措施,所以一般人对搬家后是否应该通知移民局都漠不关心。 但该条例将“通知移民局”变成强制性条款,违反者会受到处罚。该条例正在接收公众的书面评论。
哪些人必须通报新地址?除了美国公民外,所有在美国的14岁以上,持移民、非移民身份的人士及在美停留超过30天以上的人士都必须在搬家后10天内通知移民局地址变更。14岁以下及在美停留不超过30天者则不会因为没有向移民局报告地址变更
而受到处罚。
如果没有及时通知移民局会有什么处罚? 如果没有依规定向移民局通知地址变更,可能受到罚款美金200元以下或拘留30天以下的处罚,或二者并罚。 如果故意不通知移民局,可能受到罚款美金1,000元以下或拘留6个月以下的处罚,或二者并罚。 在移民法上, 如果被发现,会被拘留并递解出境。 正在申请移民利益(如绿卡,签证,延期,身份转换等等),如果移民局无法下达书面通知或移民局的通知被邮局退回,其申请将被视为自动放弃(Abandoned)而被拒绝。拒绝后的申请除非有特别理由,不得上诉。如果正在上庭和将来要上庭的,如果不通知移民局,可能被缺席裁决递解出境。
搬家后,应填写AR-11表,邮寄到
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USCIS
Change of Address
P.O. Box 7134
London, KY 40742-7134
特快专递地址:
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USCIS
Change of Address
1084-I South Laurel Road
London, KY 40744
并打 1-800-375-5283电话移民局全国服务中心。
在校学生搬家后,应及时通知本校外国学生办公室。
有关AR-11表格,可以到http://www.uscis.gov/graphics/formsfee/forms/ar-11.htm 查找。
上述介绍是谢律师为华人社区宣传介绍法律信息而作, 多半为学术探讨性质,并非对个案的法律意见。 如有自己的律师的,请咨询自己的律师,因为他/她清楚你的案件。 凡是谢律师事务所的客人或还没有聘请自己的律师的读者,如有具体问题,请咨询谢律师。如需转载,请勿删剪,并请注明出处。电子信箱:help@xielaw.com 电话:(678)380-0698。 地址:1770 Indian Trail Lilburn Road, Suite 450, Norcross(
Atlanta), Georgia 30093. 网址:www.xielaw.com
移民局改变工作许可(EAD)申请程序 (1千字)(maggie9 2006-8-15 11:37 阅读 171)
2006-8-14 14:41:00 来源:出国在线
移民局在2006年7月28日发出一份公告,提醒申请人有关工作许可申请的程序将有所变动,请申请人在提出工作许可的申请时,必须注意移民局的新要求。
通常工作许可是在申请人递交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期间透过递交I-765申请获得的。在过去,依照申请移民优先类别的不同,申请人可以向移民局四大处理中心、National Benefits Center(NBC),或移民局各Local Office提出I-765申请。但是移民局在2004年11月在联邦公报公布,要求工作许可的申请人从2005年4月1日开始直接向移民局四大处理中心或NBC提出I-765工卡的申请。
虽然在2005年4月1日之后,移民局的Local Office仍然继续接受I-765申请,并继续发出EAC工作许可证明,但是移民局在2006年7月28日公告表示,由于Local移民局欠缺安检的设备,基于安全考量,从2006年10月1日开始,移民局各Local Office将不再发出工作许可证明,并要求所有的I-765申请必须直接寄往四大移民中心或National Benefits Center。
移民局表示,2006年9月1日以后寄到各Local Office的申请,都会依照申请的类别直接转到移民局四个处理中心或NBC进行审理;而2006年10月1日之后,所有移民局的各Local Office也不再接受I-765申请。所以,为了避免延误工作许可的申请时间,申请人最好依照自己的的申请类别,直接向移民局四大处理中心或National Benefits Center(NBC)提出I-765申请。
由于未来移民局各Local Office将不再发给EAC,我们建议申请人最好在EAD到期前几个月向移民中心或NBC申请工作许可,以避免旧的EAD到期了而延期也还没获得批准,影响了工作的身份。但是移民局也同时表示, 虽然当Local Office将不再发出EAC,若是I-765申请超过90天未获得批准,申请人还是可以透过移民局网路InfoPass向Local Office申请临时的工作许可,移民局还是会受理临时EAD的申请,并由全国统一发出临时工作许可。美国将要求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打指模照像 (1千字)(maggie9 2006-8-17 12:55 阅读 162)
2006-8-17 9:59:00 来源:出国在线
从2004年起美国政府要求持非移民签证的外国游客,来美国学习和工作的外国人必须按指纹和照像之后才能进入美国。到目前为止美国已为六千一百万名来美国的外国人按指纹照像,并存入资料库。不过,美国政府觉得光给这些外国人按指纹照像,还不够,於是,7月27日美国国土安全部宣布新的条例草案,要求将来对出国旅行之后返美国的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 也要进行强制打指模和照像。
这项条例一旦生效,将影响大约一千二百万绿卡身份持有者。用国土安全部官员的话来说,之所以推行这项条例,目的是来防止绿卡被盗,防止绿卡被仿照,被出售,也防止可能的恐怖分子使用盗窃的或伪造的绿卡进入美国。国土安全部官员还透露,自2004年对外国游客执行按指纹照像制度以来,已发现1100名外国游客使用伪造文件而被逮捕。扩大对按指纹和照像的范围有助于扩大威慑力量,防恐并打击非法移民和偷渡活动。这项条例草案也受到美国一些民权组织的反对。
这项条例生效后,所有的国际机场,港口码头和内陆入境口岸将对所有回美国的绿卡持有人进行按指纹并照像。他们也将对持移民签证入境者(还没有拿到绿卡者)进行按指纹和照像。进入美国的难民和庇护者也会被按指纹和照像。部分进入美国的加拿大公民和墨西哥公民也将被要求按指纹和照像。该条例没有要求对返国的美国公民进行按指纹和照像。但有人估计美国公民将来也会被按指纹和照像,因为护照也可以被伪造等。
这项条例草案还没有生效。目前正在接受公众的书面评论。所有的书面评论必须在2006年8月28日当天或之后寄到Michael Hardin or Craig Howie,Senior Policy Advisors, us-visit,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1616 NORTH FORT MYER DRIVE, 18th Floor, Arlington, VA 22209 或到网站http://www.regulatings.gov 上递交书面意见。所有的书面意见必须注明文件号Docket Number DHS-2005-0037. 想看该条例草案全文的读者,可以访问http://www.uslawnet.com/Englishhome/News/news.htm
社会安全卡(号码)的基本知识 (4千字)(maggie9 2006-8-23 12:53 阅读 177)
在911事件之前,来美国短期观光的外国游客也可以申请到一个社会安全卡。911事件之后,别说来美国观光的外国游客,连在美国有其他长期合法身份的外国人申请自己的社会安全卡都不容易。现在变成,如果没有社会安全号码,在美国做什么都不行。於是,社会安全卡或社会安全号码变成一种难得的身份证明。美国政府对社会安全号码(卡)的发放制订了越来越严格的要求和申请程序。这篇文章就向读者介绍有关社会安全卡(号码)的一些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社会安全卡(社安卡)?
社会安全卡的英文全称就是“Social Security Card”. 社会安全卡上面的9位数字就是 “Social Security Number", 简称为SSN。社会安全号码一般写成类似818-89-9988格式。
二,社会安全号码有什么用途?
社会安全号码以前的用途多用来报税用。用自己社会安全号码上报的税等纳税人退休后而领取退休金用的。但是,社会安全号码现在的功用已被大大地扩大了。它不仅用于报税,它还是被一般人看成能否在美国工作的一种凭据,因此,被一些人称
为“工卡”(其实是错误的)。 现在申请驾照,要社安卡;到银行开帐户,也要社安卡,甚至连租公寓住,也要社安卡。为什么呢?因为社安号码早已和自己的信用(Credit)联系在一起了。社安号码已在事实上成为一种类似良民证号码。因此,社安卡或号码非常重要。
三,如何申请社安卡?
要到附近的社安局办公室填写社会安全号码申请表(Form SS-5). 申请时必须带上所有文件和身份证明的原件。社安局不接受任何复印件。如果外国人收到移民局发给的工作许可卡,不仅要带上那份工作许可卡的卡片本身,还应带上随卡从移民局寄来的那封信和盖有邮戳的信封,否则,拿社安卡的时间会被大大耽误,因为社安局还要同移民局查对核实。申请可以通过邮寄或本人去办理的方式进行。建议由本人亲自去社安局办理。有关社安卡的申请表格和查询社安局办公室地址,可以到美国社安局的网络 www.ssa.gov 上查询,周一到周五,早七点至晚七点。或打免费电话1-800-772-1213.
四,申请社安卡需要花多少钱?
申请社会安全卡,政府不收取任何费用。没有申请费,也没有手续费。其他人不应该收取任何与申请社安卡有关的费用。如果有人试图靠申请社安卡收费,要千万小心:要么得来的社安卡的途径不合法,要么得来的社安卡是假的。如有社安卡方面
被骗情况或发现非法情况,可打举报电话 1-800-269-0271。
五,社安卡有几种类型?
社安卡分三种。第一种上面只有你的姓名和号码。这种卡只发给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持这种社安卡的人在美国工作不受限制;第二种卡除了印有你的姓名和号码以外,上面还有“VALID FOR WORK ONLY WITH DHS AUTHORIZATION ”的字样。这些字大意是“仅限国土安全部发的工作许可才可以工作”。这种卡发给有美国国土安全部工作许可在美国可以临时短期工作的外国人。第三种卡上印有你的
姓名和号码,还有“NOT VALID FOR EMPLOYMENT”的字样。这种卡发给在美国有合法身份但不能在美国合法工作的外国人。
六,社安卡上的姓名和真实姓名有出入怎么办?
社安卡的姓名一定要和其他法律文件的真实(官方)姓名一样,英文拼写要一模一样。自己的官方姓名中间有空格,社安卡上的姓名就应有空格,拼写在一起,就应拼写在一起。名字中间没有一小横“一”的,社安卡上面就不应有一小横。如果社安局工作人员把自己的姓名中哪怕一个字母写错,就应及时要求社安局更改。如果因结婚,离婚,法官裁决或其他原因正式更改姓名,应及时去社安局更改社安卡。申请更改时,应携带有关的证明姓名更改的原始文件。
七,如果社安卡遗失或被偷,怎么办?
应及时到社安局申请新社安卡。申领程序和前面讲的申请社安卡的程序一样,填写同一份申请表。但要注意,美国社安管理局最近发布条例,规定一个人在一年内最多只能更换三次社安卡,一生中只能申请更换社安卡10次。虽然如此规定,如果一个人经常跑去申请更换社安卡或经常声称社安卡丢失或被偷,还可能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八,如何正确使用和保护社安卡(号码)?
因为社安卡(号码)非常重要,应把社安卡当成重要文件,放在最安全的地方保管。例如,社安卡的原件也可放在保险柜里,复印件可以留在身上。最好的是用心记住自己的社安号码。一般不要轻易告诉别人自己的社安号码,绝对不要把自己的社安卡借给他人使用。除雇主,政府机构和自己的律师会计师等可以要求查看社安卡之外,其他人要求自己提供社安卡时,应问清楚为什么要看社安卡或社安号码,干什么用的,如果不提供,行不行,有没有法律条文要求提供社安卡或号码等。如此高度的警觉,可以帮助自己的社安卡或号码被正确使用,有助于保护自己的信誉,身份和其他合法权益。
上述介绍是谢律师为华人社区宣传介绍法律信息而作, 多半为学术探讨性质,对个案的法律意见。 如有自己的律师的,请咨询自己的律师,因为他/她清楚你的案件。凡是谢律师事务所的客人或还没有聘请自己的律师的读者,如有具体问题,请咨询谢律师。如需转载,请勿删剪,并请注明出处。电子信箱: help@xielaw.com 电话:(678)380-0698。 地址:1770 Indian Trail Lilburn Road, Suite 450, Norcross(
Atlanta), Georgia 30093. 网址:www.xielaw.com
赴越南签证暂停一月 赴美旅客可带少量液体 (492字)(maggie9 2006-9-30 7:39 阅读 96)
美职业移民I-140加急业务 第三优先每类都可使用 (1千字)(maggie9 2006-9-30 7:44 阅读 138)
2006-9-28 11:05:00 来源:出国在线
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从9月25日起接收职业移民第三类优先中的所有类别的I-140的加急业务。也就是说,即日起,职业移民第三类的杰出人才EB1、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业人员EB2,也可以透过加急业务从速申请I-140。
据北美世界日报报道,想申请职业移民第三类别I-140加快业务的雇主,需要在正常费用外多付1000美元,移民局则会在15个工作日内就I-140表申请做出答复。
这是移民当局近来第二次开放职业移民I-140申请的快速办理业务。8月末,该局允许职业移民第三类别的EB3(EB3 professional)和非特别技术工人(EB3 skilled workers)办理加急业务。
这次,加急业务延伸到EB1和EB2申请人,将使更多人士受益。不过,这些加急业务只能使那些因为移民部门积压案件而被拖累的申请人受益,那些因为没有配额而被迫苦等的人,将没有实际益处。
纽约移民律师李亚伦表示,最可能从新规定中受益的人,应该是那些H1B签证已经临近过期的人,因为有很多人持H1B签证工作6年,才刚刚开始申请I-140,如果申请加急,则可以在15个工作日内得到受理,不至于在H1B即将过期、而申请I-140又漫无头绪的空档期使身份“变黑”。
很多情况下,I-140的申请需要4个多月的时间。不过,也有很多人对新的加急服务不以为然,他们的问题在于没有配额,而不是解决工作效率的积案问题。因此新规定并没有给他们带来新希望。例如,有硕士学位的EB2申请类别,中国大陆出生人士的排期仍停留在2005年4月的水准,因此,他们即使付钱办理加急业务,也只能是手里握着I-140的批准件,仍没法办理绿卡的身份调整申请。
还有很多人已经办到I-140,但也得等待排期。对这些人来说,移民当局的做法无非是要多赚钱,对解决移民问题没有助益。
申请急件服务的人,可透过移民局为他们专门设立的电话号码查询受理情况。有关急件业务的问询电话为:1-(800)375-5283,网址:www.uscis.gov/graphics/howdoi/prem_process.htm。
摘自:华声报
转载出处:http://www.chuguo.cn/news/72323.xhtml美国移民局扩大I-485审查 (686字)(maggie9 2006-9-30 7:46 阅读 454)
2006-9-27 16:39:00 来源:出国在线
转载出处:http://www.chuguo.cn/news/72284.xhtml
美国移民局公布一项扩大针对特定对象的I-485申请的快速审理试行计划。这个试行计划主要试行范围是Dallas、El Paso、Oklahoma City等三地的地区移民局。美国移民局希望在这三地的地区移民局所展开的I-485快速审理试行计划,可以完成90天内审理I-485的申请。
根据美国移民局的这一个通知,这次所展开的I-485快速审理试行计划主要是针对有关亲属移民、绿卡抽签,或其他特殊移民类别的人士所提供的特殊计划。施行的地区及时间如下:
Dallas地区移民局:2006年10月23日至2007年9月21日;
El Paso地区移民局及Oklahoma City地区移民局:2006年11月20日至2007年9月21日。
其他相关新闻请参考美国移民局notice。
摘自:lianglaw.com- 美国新出入境法明年1月起实施 华裔移民影响不大 (1千字)(maggie9 2006-9-30 7:51 阅读 68)
2006-9-20 9:09:00 来源:出国在线
转载出处:http://www.chuguo.cn/news/71830.xhtml
美国新出入境法规定从邻近国家加拿大及墨西哥出入境的美国公民,至2007年1月开始,必须出示护照、出生证明、公民入籍证书或其它可证明国籍的文件。分析称,由于华裔移民无论经由任何国家进出美国都必须携带绿卡,相信这一法案对美国的华裔移民的影响不会太大。
新法案规定,从2007年1月起,所有经海路及空路往返美国与加拿大或墨西哥等邻国的旅客,一律要出示护照。由2008年1月开始,所有经公路、地面往返美国与加拿大或墨西哥等邻国者,必须出示护照。目前许多开车进出加拿大及墨西哥等邻国边境的美国公民,在进入美国境时只出示驾驶执照,供海关人员查阅。
有分析称,由于目前许多美国公民只使用驾驶执照出入境,相信新规定会对没有护照的美国公民影响较大。由2007年1月,搭机往返加拿大及墨西哥等国者,其出入境手续几乎与国际航线相同,旅客必须出示护照,因此估计未来一、两年内,向美国国务院申请签发护照的人数将会增加。
对于华裔移民来说,新政策带来的影响并不太,目前所有绿卡持有人经由任何国家进出美国时都必须携带绿卡。不同的是,从2007年开始,绿卡持有者从美国到加拿大及墨西哥时,还要携带他们的本国护照。
目前美国政府还没有公布执行的细则,包括是否需要将进出美国与加拿大及墨西哥边境的旅客数据输进电脑都尚未定案,在目前的运作情况下,海关人员只是查看进出边境者的证件,尚未确定是否要将相关的入境数据输进电脑。
如欲查询美国国务院关于出入加拿大及墨西哥等邻国的新规定,可查阅美国国务院的护照网站,网址:www.travel.state.gov。
摘自:星岛网移民美国程序:哪些绿卡申请可以办“加急”? (1千字)(maggie9 2006-10-2 11:48 阅读 116)
转载连接: http://www.chuguo.cn/news/72458.xhtml
“加急”申请就是向移民局多交1000美金,移民局便在收件后15天内对收到的申请作出处理结果。处理结果包括批准书,补件通知或有意拒绝通知。从2001年6月以来,“加急”申请主要使用于一些非移民工作签证类别。移民局近日宣布15天加急处理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一些绿卡申请类别。
可以“加急”申请的非移民工作签证申请有:E-1/E-2,H-1B, H-2B, H-3, O-1/O-2,L-1A, L-1B, P-1/P-1S,P-2/P-2S, P-3,Q-1, R-1, TN。 如果想知道这些非移民签证的大致内容,可以访问http://www.uslawnet.com/Englishhome/Visas/Visas.htm
可以“加急”申请的移民(绿卡)申请有下列种类:
1。EB1B: 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
2。EB-2: 高等学历或特殊技能人士,但NIW除外,
3。EB-3:所有类别。
具体程序是,申请人需在通常的申请费之外多付1000美元的加急审理费,移民局就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案件处理。移民局会保证在收到申请的15天内审理。如果加急审理在15天内得不到审理,移民局会退回$1000加急费用。请注意,移民局退回加急费是指移民局收件之后的15天内对案件没有进行处理。如果移民局发出补件通知,移民局就不会退回加急费。然后,移民局从收到补件材料后再在15天内作出审理结果。
但是截止今天(2006年9月23日),移民局不接受以下几种情况的I-140加急处理申请:
1。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的I-140申请。
2。申请人有另外一份I-140申请还没有被处理(STILL PENDING)。
3。I-140申请涉及替换劳工证受益人(LABOR CERTIIFCATION SUBSTITUTION)。
4。 劳工证批准书原件丢失,要求移民局到劳工部索要新的劳工证(Duplicate Labor Certification)。
移民局今后会根据形势和需要,决定增加或变更可以申请“加急”的审理的申请类别。
新年长假将临 申请绿卡者出境毋忘先申请回美证 (1千字)(maggie9 2006-10-13 22:18 阅读 247)
http://www.chuguo.cn/news/73020.xhtml
发布日期:2006-10-13 8:54:00
圣诞季节即将来临,不少移民都会利用放长假的机会回国探亲。美国联邦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日前发出通知,提醒已提出绿卡申请的民众,离境美国前一定要提前申请回美证(Advance Parole,简称AP),保持自己在美的合法身份,避免入境美国时遭到拒绝。
据北美世界日报报道,移民局表示,如今已提出绿卡申请的民众,均符合资格申请回美证,政治庇护案在等待阶段的申请人,以及已经在美国取得了临时保护令(Temporary Protected Status,简称TPS)的人士,在离开美国前,也必须先申请回美证。这些人士需要提交I-131表格,申请表格可从移民局网站www.uscis.gov网站下载,民众也可到当地公民与移民服务局的服务中心申请。回美证的审批时间,大约在90天至150天之间,视各地移民局的处理案件的速度而定。
移民局表示,年末假日集中,感恩节、圣诞节、新年均是出国高峰,不少移民海外旅游,或是回原属国探亲,计划在这期间离开美国的人士,一定要仔细计算回美证审批时间,尽快、提前办理申请手续。
移民局同时提醒称,凡在美国有非法居留纪录人士,即使事先申请到回美证,非法居留纪录一旦被发现,在入境美国时也会遭拒。
凡在美国非法居留180天以上,但不到一年的人士,3年内不可重回美国。在美国非法居留一年以上的人士,10年不可重回美国。即使有些人离开美国后又再进美国,今后也不可能再成功调整身份。
专家:申请移民要未雨绸缪 (1千字)(maggie9 2006-10-14 10:21 阅读 101)
http://www.chuguo.cn/news/72944.xhtml
发布日期:2006-10-11 15:49:00
随着2006年加拿大新组阁的保守党政府上台,很多人担忧该国的移民政策开倒车。作为一个成熟而理智的申请人,该如何判断并把握移民时机,稳妥规划全家的人生呢?移民问题专家———现任广东俊汇投资移民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文捷女士认为:
不同国家依据国情其移民政策各不相同,不同的移民项目对申请人的挑选标准也大相径庭。而各国移民政策都在不断变化,平均3-5年会有一次较大的变动。对移民决心已定的人来说,在自己能满足移民条件的时候及时申请是最重要的。
移民周期取决于签证类别、移民配额、申请人数、递件地点、申请人背景等因素。临时居住签证肯定比永久居住签证快,移民配额宽松的国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亚肯定比移民配额紧缺的国家如美国要快,申请人经历简单、材料完整的话,移民周期也会缩短。
很多人在考虑移民时常有的误区就是“我需要用到移民的优势时再办”。但请大家考虑:
1、当您想办移民时,您是否一定符合条件?
2、漫长的办理过程,您等得及吗?
要避开上述误区,仔细长远的规划还是很有必要。以加拿大投资移民为例,从开始办理到实际定居,最长有8年的时间来做准备,包括2年(从着手申请到获得绿卡)+1年(准备登陆期)+5年(绿卡有效期)。以澳洲商业移民为例,从开始办理到实际定居,最长要有6年时间来做准备,包括1年(从着手申请到获得临居签证)+1年(准备登陆期)+4年(临居签证有效期)。即使申请人现在生意繁忙,本人及家庭成员近期都不可能有时间去加拿大居住,6-8年的准备期还是非常充裕。申请对一个成功的企业家来说,花大约20万元人民币(澳洲)或100万元人民币(加拿大)给自己和家庭一个选择的权利更是非常的值得。
婚姻绿卡面谈时,移民官会问些什么问题? (3千字)(maggie9 2006-10-14 10:37 阅读 151)
Posted by 谢律师 on September 06, 2006 at 18:49:56
http://www.uslawnet.com/Chinesehome/News/messages/430.htm
同美国公民结婚是取得美国绿卡(永久居住身份)的快速渠道。但是在移民法或移民官眼里,美国公民和外国人之间的婚姻似乎都不是以爱情为基础的,外籍配偶一方都是为了绿卡才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带著这种有色眼镜,移民官在进行婚姻绿卡面谈时,首要任务是查证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是不是真实的。换个词说,就是检查是否存在婚姻欺诈,即“假结婚”的情况。第二个任务是查清美国公民一方是否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抚养外籍配偶,亦即外籍配偶是否有可能变成美国政府的负担。
那么移民官怎样才能知道婚姻关系是否真实呢?一是看,即看配偶双方在面谈时所表现出来的神态和所提供的文件;二是查, 即移民局派人去实地查访。三是问,即单独或当著双方的面询问一系列问题,通过询问来查觉婚姻的真伪。於是,要去移民局面试的人非常想知道,到底移民官会问些什么问题呢?
这个问题要根据不同移民官的工作方式,态度甚至当时的心情而定。 遇到比较和善友好的移民官,问的问题会简单些。 遇到比较麻烦的移民官,问的问题会麻烦一些,难道大一些。但是,只要是与婚姻关系有关系的问题,移民官都可以问。性生活是婚姻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移民官员是否也对此感兴趣呢?他们可能很想知道,但他们一般不会问那种问题,因为那样有可能会侵犯他人的隐私权。移民官可以通过其他问题和双方配偶对问题的回答来辨别婚姻关系的真假。 多数情况下,移民官会当着夫妻双方的面问一些问题。极少数情况下,移民官会将两人分开问话。 如果分开问话,移民官会向夫妻问相同的系列问题。
关于婚姻关系的开始,移民官可能问:你的先生(太太)的生日是哪一天?你们在哪里认识的?怎么认识的?你们什么时候开始谈恋爱的?是谁先提出的?你们在一起看的第一部电影是什么?你们有没有订过婚?什么时候?
关于双方家人,移民官可能问:你们的父母和家人同不同意你们的关系?你的岳父母叫什么名字?你的先生(太太)有没有兄弟姐妹?他(她)在家排行老几?你什么时候带你的先生(太太)去见你的父母?
关于婚礼,移民官可能问:你的婚礼是哪一天举办的?在哪里举办的?有多少客人参加?父母有没有参加?有没有伴郎伴娘?他们叫什么名字?婚礼大概持续多长时间?有没有发生醉酒或其他有趣的故事?能否介绍一下那天的情形?你们有没有去外地渡蜜月?去哪里了?如何去的? 呆了多少天?等等。
关于日常生活:昨天早上谁先起床的?什么时间?平时用闹钟吗?谁做早餐?你们早餐吃什么?你的配偶喜欢喝咖啡吗?上个星期天你们做什么了?你们家的垃圾哪一天被取走的?用哪家垃圾公司?你们用哪家电话公司?谁付账单?用的哪家银行?有几个帐户?是共同财产吗?你们养有宠物吗?它叫什么名字?你们上教堂吗?去哪一家?你的丈夫(太太)最喜欢吃什么?最喜欢哪种颜色?
关于子女,如果有共同的小孩,移民官一般只看小孩的出生证,不再问更多的问题。如果有婚前跟其他人生的小孩,移民官会问一些问题,例如,你们有小孩吗?小孩叫什么名字?生日是哪天?谁照看小孩?谁送小孩上托儿所?谁接小孩回家。保姆叫什么名字? 等等。
关于家庭环境:你们家里装有几部电话机?有没有留言机?有几台电视?你们在一起看电视吗?能否讲讲你们最近一起观看的一个节目?你们家有几辆车子?是什么牌子的?什么颜色?哪一年的?保险是向那一家公司买的?你们卧室里有几个窗户?卧室的门朝哪个方向开?卧室里的床是多大的?你先生(太太)有几件睡衣?你先生(太太)睡在床的哪一边?你先生(太太)喜欢用什么牌子的牙膏?牙刷?香皂?洗发液?你先生(太太)平时起床后的第一件事是做什么?你们有床头灯吗?有几个?卧室里有电视吗?什么时候看?你们有没有在睡觉前发生争吵,结果一个人跑到另一个房间去睡?是谁跑了?哪个房间?什么时候?哪一天合好的?
上面只是一些典型问题。真正的夫妻一见便知。但并不是每对婚姻绿卡面谈夫妻都会被问到这些问题。只有移民官对婚姻关系有怀疑时,才会多问问题,而且多问一些只有夫妻或者只有在一起共同生活才能知道的问题。对於配偶双方的答案,移民官员一般不会亲自到夫妻双方的住家查看。如果不是真正的夫妻或者平时共同生活不经常,不仔细,移民官可以立即从双方的回答中看出来破绽。但是,如果答案相差不大,其他材料充足,一般不影响面试通过。如果双方的对同样问题,尤其是关键情节方面的回答有出入,还是很麻烦的。移民官完全可以根据那些有出入的答案来拒绝绿卡申请,而且这样的拒绝决定很难被推翻,因为是移民官亲眼所见,亲耳所闻。 不论如何,与美国公民结婚而需要申请绿卡者应多关注夫妻生活中的一些细节,多收集有关夫妻共同生活的材料证据。在去移民局面谈之前作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也是应该的。
移民指南:外国人在美国不能丢的文件 (5千字)(maggie9 2006-10-14 10:41 阅读 120)
Posted by 谢律师 on September 22, 2006 at 16:19:26
http://www.uslawnet.com/Chinesehome/News/messages/434.htm
先给读者讲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的大意是,某月某日某先生驾车去加油站加油。他掏出信用卡在油机上面的信用卡磁片机上划了一下,机器屏幕上问他要不要收据。他 选择不要收据,然后开始加油。加完油后开车离开。
第二天,该先生惊奇地发现一辆警车直奔家门,然后递给一张罚单,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出庭,因为罚单上指控他加油没有付钱。某先生顿时慌了手脚,忙给警察解释他是付了信用卡才加油的。警察要某先生拿出加油的收据,某先生拿不出来,因为他当时没有要收据。警察走后,某先生找自己的信用卡公司查询当时的刷卡。信用卡公司说他们的电脑上并没有某先生那天刷卡的记录!这一下子某先生才感到事情不对头。
到加油站询问,加油站的伙计说他们没有某先生那天刷卡加油的记录,而且他们的信用卡机器没有出故障。某先生问自己:是不是刷了一下卡,当时信用卡根本就没有刷通?!他自己搞不清,没有其他人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办?想来想去,想不出好办法。只好上法庭。某先生当着检查官和法官的面解释了当天发生的真实情况,但拿不出任何证据,因为拿不出任何付款的证据而且某先生的车子确实装着别人的油,检查官丝毫不让步,坚持起诉书上指控的轻微偷窃罪。
最后某先生只好同检查官进行诉辩交易,既不认罪也不辩解没有罪。让法官裁决,法官对某先生的故事半信半疑,后来还是判某先生交纳二百多元的罚款。某先生感到非常冤枉和后悔:要是当时要一张收据,即使当时信用卡刷卡出故障,至少可以用来向检查官和法官证明自己没有“偷窃”汽油的意图。法官还可能撤销指控呢!除了两百多块罚款可以加很多箱油外,还在美国留下刑事案底!
上面是生活中的一个小故事,但它可以影响我们在美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本人是移民律师,这里借这个真实故事提醒读者注意保存下面与自己在美国学习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移民文件:
护照:护照是外国人在美国的身份证明,也是进出美国的必要文件。不仅要妥善保管保护它,而且还必须不让它过期。没有护照或护照过期,很多时候会遇到麻烦。例如,没有护照或护照过期,不能出入美国或中国的国边境,不能申请签证。到移民局面谈,没有护照或护照过期,移民官根本不予接见,必须等到取得有效护照后才能进行面谈。等等。有关护照的基本知识,可以阅读发表于本版上前不久转载的的“有关护照的基本常识”。
I-94卡:I-94卡就是在飞机着陆之前外国人自己在飞机上填写的,在进入美国时移民官盖章的一张小白卡。这张小白卡的作用很大。有这张小白卡,表明持卡人是通过合法途径进入美国的。而且这张小卡片上记载了美国政府允许外国人在美国可以合法居留的期限。小白卡上有两个日期:一个是入境时间,另一个是该出境的时间,如果过了该出境的时间还没有离开美国,也没有申请居留延期,多半为非法居留。一旦有非法居留的情形,很难在美国转换成其他合法身份。如果I-94丢了,可以到移民局申请补发,但要求较严,费时较长而且要交纳申请费。
出生公证:在劳工(职业)移民案件,出生公证是交I-485申请时必须提交的身份文件之一。如果还没有一份出生公证,应尽早找国内的涉外公证处申请一份。如果已有出生公证,应妥善保管。在家庭移民包括婚姻移民申请中,出生公证更不可少。如果没有一份出生公证,有些申请根本不能递交。例如,父母为子女办移民,子女为父母办移民,为兄弟姐妹申请移民等。另外,为自己的子女办理身份延期或转换,出生公证也少不得。
婚姻公证:不管在劳工移民还是亲属移民,已婚的配偶就是凭这份文件跟随另一方配偶来到美国,也是凭这份文件办理在美国的身份转换或延期。这也是已婚夫妻在递交I-485调整身份时必须递交的文件。
奖品奖状:再讲一个实例;某先生几年前曾获一个国际大奖,回国后,见自己的小侄子特别喜欢那块金制奖牌,就把自己的金牌让给小孩子玩。可是后来小孩把金牌弄丢了!这块金牌是证明获奖人在该领域或该项目具有特殊才能的有力证据,是申办第一优先的重要证据。别人出具的证明信,甚至是由原发奖单位出具的证明信,都没有原金牌的证明力大。
其他罕见的成就证明:一位学者在来美国求学之前,曾在自己领域有特别的见解,他经过刻苦钻研,通过数据论证,发现由一个在本领域里称为“泰斗”的美国名教授提出的理论有很大的瑕疵,几乎可驳倒这个流行多年的理论。后来该教授回信承认自己的理论所用的论据有问题,并在信中高度评价该学者的科研能力和精神。后来该学者同我谈起此事,我认为这是一个证明该学者特殊才能的强有力的证据,表示想读一读那位“泰斗教授的来信”。可是该学者说那封信在几次搬家后找不到了!我便试探地问该学者:“你能不能请那位教授再给你写那么一封信?”这不是在开玩笑!如果该学者可以提供当时那么一封信作为申请移民的证明材料,它可以胜过几封推荐信。
申请的收据:凡向移民局递交任何一种申请,都应该收到移民局发出的一张收据。收据上记载申请的种类,收件地址,收取的费用,申请人/受益人的姓名,等等。更重要的是,收据上有收据的号码。查询案件的状况少不了收据的号码。收据上的号码就是自己的案件号码。没有收据号码,移民局一般不给查询案件状况。有没有收据,有时还直接关系到自己在美国的合法身份或工作资格。例如,在身份到期之前,递交延期/转换身份的申请,如果在身份到期之前收到移民局发的收据,就表明身份已延续了。如果好久收不到收据,说明一定出现问题了。又如,在H-1B转换申请中,移民局一接收H-1B转换申请,外籍工人就可以开始为新雇主工作了。如果迟迟拿不到收据或者收据丢失了,就不应该马上为新雇主工作。
批准书:不言而喻,批准书是移民局对申请的最后决定,是外国人在美国最不应丢失的文件。批准书的作用和价值更大於前面读到的收据。没有收据,有批准书,可以,但是,有收据而没有批准书,则不行。在非移民申请案件中,批准书上就有美国政府允许申请人在美国合法居留或工作的期限,也就是新的I-94卡。I-140的批准书表明美国政府同意批准书上的外籍人士移民美国。I-485批准书表明批准书上的外籍人士得到绿卡。H-1B批准书表明美国政府准许批准书上的外籍人士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特定的雇主工作。而且到美国驻外使馆申请H-1B和H-4签证,必须要出示H-1B批准书,而且必须是批准书原件!
车祸发生之后的注意事项 (5千字)(maggie9 2006-10-14 10:43 阅读 118)
Posted by 谢律师 on September 06, 2006 at 18:54:05
http://www.uslawnet.com/Chinesehome/News/messages/431.htm
在有汽车王国之称的美国,车祸天天发生。同疾病和枪击一样,车祸是造成死亡的一大祸害。除了那些致命的大车祸外,还有其他各种各样不同程度的车祸。没有人愿意自己卷入车祸,但没有人能保证自己不被卷入车祸。开车太快,容易发生车祸。有人说我开车很小心,从不开快车。开车太慢或该开快时不开快也会发生车祸。有时候,你从不想撞别人,别人还会撞上来。车祸的不可预测性说明,每位在路上开车的人都应该有撞别人和被别人撞的心里准备和必要的知识。这样才有可能在万一卷入车祸时不会不知所措,甚至失去宝贵的追诉机会。这里,简单谈谈车祸发生后应该注意的事项。
尽量不要紧张,设法收集并保留有利证据。有些人开车很多年没有发生车祸。但一旦发生车祸就不知所措。如果还能动弹,应立即拔打911,寻求救护。遇到那种突如其来的碰撞,没有人不紧张的。如果没有不碍人事或严重受伤,应尽量保持镇静。看看有没有受伤,看看周围有没有其他目击者,可以当作证人。根据事故的状况,警察一般会很快到现场,寻找证人证词,了解事故真相。因为警察没有亲眼看见事故的发生,他的报告总是根据当事人和证人的陈述,加上他对车辆撞损部位而做出的。这时候,证人对案情非常重要。如果英文不好,应设法寻找自己的证人,以便帮助警察了解真相。曾发生一起车祸,明明是另一方司机错,但车祸发生之后,另一方司机不知从哪里找来两个“目击者”作证,受害人因紧张和英文能力有限,解释不清楚,警察当然更相信另外三张嘴解释的情形了。
在警察到来之前,不要离开出事现场。如果车子还可以移动的,应先移动车辆,以免阻碍交通。但应保持撞车时的样子,能方便警察正确理解当时的情形。警察到来后,要向警察仔细陈述事情的经过,以便警察把真实的情形纪录在案。有理应该向警察讲明。警察走后,再有理也可能变成“无理”。一位曾遇到车祸的女士重抱怨说,警察的报告不符合事实,实际情况不是那样的。我问她为什么当时不说等到现在来抱怨,她说她当时被吓晕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因而她什么也没有讲给警察听。我可以想象这位女士当时的情形,但是事后的抱怨一般难于改变警察的报告。法官或保险公司一般都相信警察的报告。需要费很大的力气,金钱和时间去推翻警察的报告。
应如实汇报伤情,尽量同意就医。稍严重的车祸发生后,救护车一般会跟著警车到来。如有受伤,就应该让救护车送到医院诊断治疗。如果有伤而不去治疗,怕花钱或怕麻烦,自己硬撑著,可能对以后的索赔产生不利影响。发生车祸一般很突然。
被撞的人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一定会惊慌失措。此时最需要的是让自己冷静下来,看看自己和乘客有没有受伤。如果伤势较重,应设法让救护车送往急诊。有少数人受伤后,怕被救护车拉走后家人找不到他,或者怕没有医疗保险,无法支付医疗费用,或怕自己的非法身份被暴露,等等,强忍著疼痛,或者在警察询问有没有受伤时告诉警察“没事”,事后发现自己确实有“事”(脖子僵硬酸疼,全身疼痛等),可是警察报告上说明没有人受伤,这样索赔造成一定困难。
应及时寻求诊断和治疗。有些毛病可能会在车祸发生当天不会发现,而在第二天或第三天才发现。如果有疼痛而在家里硬撑著或让家人做些简单的清理或按摩,以后索赔时很难出示伤势证明材料。如果后来发现那样对付不能解决疼痛问题,十天半月后再去求医,法官有可能不会认定所受的伤与那起车祸有关,因而拒绝索赔要求。而且还不能乱求医,应先看急诊(如确属急诊)和个人医生,然后再看康复医生。看专科医生应有初诊医生的推荐信。如果车祸后没有见病理医生便直接去看收费较贵的专科医生,所花的医疗费用可能不会被承认。
及时给受伤的人,损坏的车和出事地点,环境照相。有的伤口当时看起来血乎乎,经过治疗后没有留下什么痕迹或后遗症;有的伤口当时看起来严重,事后也的确严重。但不管后来的治疗结果如何,最初的原始相片纪录对今后的索赔都有帮助。撞坏的车和被撞的部位也要有相片记录下来。如果受伤人伤势严重,被撞后报废掉的车还不能让保险公司处理掉,还应该由专业的证据保管公司保存起来,将来打官司时用得著。出事的地点和周围的环境应该和当时被撞的车一起摄入相片,相片上应该有具有特徵性的背景,如交通灯上的路牌,路边的房屋等,以便辨认。有人会问,是不是应该随身携带一个相机,以防万一?应该在车里放一个相机。
立即写车祸日记,纪录当时的情形和受伤后的痛苦经历。人的记忆会随时间的消逝而淡忘。当时情形在以后的记忆里可能发生偏差。日记应该描述所知道的车祸是怎么发生的,在哪发生的,什么时间,天气怎样?对方司机的情况,包括对方有没有驾照,有没有闻到酒味,警察有没有给对方罚单,自己受伤的情况以及治疗过程和痛苦等等。
不要和肇事人“私了”。有人在出事后哀求对方不要报警,并拿出驾照和家里的电话号码等试图让对方相信他很诚恳,愿意承担所有的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被撞的人心地善良,看到肇事人可怜巴巴的诚恳样子,同意“私了”。 可是之后再去找那位肇事人,要么找不到肇事人,要么找到了,他也不认账。如果肇事人不仍帐,肇事人的保险公司是决不会认帐或赔偿的。
应及时通知自己的保险公司。 有的保险公司反应很快,立即寄来一堆材料要求签字。在签字之前一定要搞清楚签的是什么文件,是什么内容。 尤其对对方保险公司寄来签字材料更要搞明白后才签。 这些文件都属法律文件,签字后会产生法律效果。如果聘有律师,这些事情都可以让律师去处理。 因此遇到车祸后应尽快咨询律师,及早聘用律师处理财产和人身伤害索赔事宜。如果车祸造成伤经折骨的,最好不要自己找保险公司索赔, 律师代理上庭打官司可能能争取多倍的赔偿。
最好不要自己去同肇事人的保险公司打交道。保险公司专门负责车祸赔偿的人大都是经验丰富,精明难对付的专业人士。他们的责任是将公司的损失(赔偿的数额)降到最低程度。保险公司都有有关的处理程序和规章来处理车祸损失。对保险公司来讲,案子结束的越快,越有利。因而在事故发生之后,保险公司一般会在一个星期之内,甚至24小时之内,根据事故严重状况很快同受伤人联系。并要求受伤人同意保险公司将对话录音。这些记载成为将来法律赔偿的重要依据。因此,没有和自己律师咨询之前,最好不要让对方保险公司录音。此外,保险公司一般急于尽快和解并且赔偿损失。如果伤势不很严重,可以考虑快速赔偿;如果伤势严重,不应接受保险公司提出的任何数目。一旦接受,今后的损失(包括治疗费用)再也得不到赔偿。因此,同对方保险公司签订任何文件之前,应徵得自己的律师的同意。
及时聘请律师帮忙。做车祸案件的律师一般是在打赢索赔案件之前不收取任何费用,取得赔偿之后按事先商定的比例分成。受伤人根据需要可以聘请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律师为自己打官司索赔,不管律师有几位,只付一份律师费用。有专业律师的帮助,受伤人可以得到有力的心里和精神上的支持,也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赔偿。
在美国移民申领失业金可打中文电话 (1千字)(maggie9 2006-10-16 14:55 阅读 79)
http://www.chuguo.cn/news/73164.xhtml
发布日期:2006-10-16 10:27:00
申领失业金可打中文电话 劳工厅布碌仑法拉盛办事处将关闭。
纽约州劳工厅和华人职工会、亚美法援处等机构的代表,11日在劳工厅位于华埠附近哈德逊街的办事处召开记者会,宣布劳工厅和失业保险申诉委员会与华人职工会和亚美法援处达成协议,将设立中文电话服务,以帮助说中文的失业保险申领人员使用电话来申请保险以及进行行政听证。这一措施从12月15日起执行,届时将逐渐淘汰要求申领人必须亲自前往办理手续的布碌仑Schermerhorn St. 25号以及法拉盛巴克莱大道138-60号的两个办事处。
纽约州劳工厅副厅长莱恩(Dennis P. Ryan)、劳工服务处主任季颖、华人职工会总干事林崧及干事伍宁思、亚美法援处律师坎.科迈林(Ken Kimerling)等出席了昨日的新闻发布会。
据现场官员表示,位于布碌仑的申领中心将从12月15日起关闭,而法拉盛的申领中心将延至明年3月2日。
劳工厅代表在记者会上表示,需要提交新的申请或对已经提交的申请有疑问的人士,可随时拨打电话1(888)209-8124查询。劳工厅最近增加了处理失业申请的工作人员,从不久前的7人增加到了18人。中文申请者通过中文指示录音可选择与说广东话或普通话的代表交谈,如果中文工作人员不够,他们也可以提供翻译,而申请人自己也可以请自己的朋友或亲人协助拨打电话进行申请。劳工厅网站为www.labor.state.ny.us。
美国新移民法专栏: 常见移民问题Q&A (3千字)(maggie9 2006-10-18 9:51 阅读 500)
http://www.chuguo.cn/news/73292.xhtml
发布日期:2006-10-17 14:43:00
Q8、我是持非移民签证刚来美国的人。若有意移民来美,不知有何途径呢?
律师回答:想要移民来美国,简单来说有下列的几类:
1、亲属移民;
2、职业移民;
3、政治庇护。
首先亲属移民指的是要由美国公民或美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亲属替您提出移民的申请。美国公民的立即亲属包括了有配偶、父母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立即亲属是没有排期的限制,立刻可以在美国向移民局申请绿卡调整身份。
另外美国公民的非立即亲属有3种不同的优先类别,是需要等待排期。第一优先为公民的成年未婚或离婚的单身子女,第三优先为公民的已婚子女,第四优先为公民的兄弟姐妹。若被申请人在美国境外,排期轮到时即可按移民签证手续签证来美。若被申请人在美国境内,则必须一直维持合法在美居留的身份直到排期轮到的那天,才有资格在美国境内向移民局提出申请绿卡调整身份。
若是有逾期居留或非法入境的人,且没有245i的保护之下,就算排期轮到也无法向移民局申请绿卡调整身份。而美国永久居民的亲属则属于第二优先,分成两大类。
2A类是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或21岁以下未婚未成年子女,2B类则是美国永久居民的21岁以上成年未婚或离婚子女。第二优先的被申请人也和美国公民的非立即亲属一样,若申请人在美国境内,则必须一直维持合法在美居留的身份直到排期轮到的那天,才有资格在美国境内向移民局提出申请绿卡调整身份。若是有逾期居留或非法入境的人,在没有245i的保护之下,就算排期轮到也无法向移民局申请绿卡调整身份。
职业移民是美国政府让美国雇主在进行了一段时间的招聘活动后,如还未能找到有能力且愿意为这雇主工作的美国员工,就可申请外籍员工移民来为该雇主工作。职业移民大部份必须要由雇主提出申请,而且有支薪的能力。外籍员工自己则需有相关的学经历。
若此外籍员工人已在美国境内,必须一直维持合法在美居留的身份直到排期轮到的那天,才有资格在美国境内向移民局提出申请绿卡调整身份。若是有逾期居留或非法入境的人,在没有245i的保护之下,就算排期轮到也无法向移民局申请绿卡调整身份。
职业移民有分五种不同优先类别。第一优先包括了某些领域的杰出人才,杰出的教授或研究人员及跨国企业主管。第二优先是具有高学位(硕士学位或以上)或特殊能力的专业人士。第三优先是具专业技术的移民(须具学士学位或两年以上的训练或经验的工作)。第三优先其他劳工类是非技术性劳工的移民(只须两年以下经验的工作职位)。第四优先是神职人员或宗教工作者之移民。第五优先是投资移民。
最后一类的移民种类为政治庇护。若是您在自己原来的国家有遭遇过政府的迫害,来美后害怕若回国会继续遭到迫害,可以向美国政府提出政治庇护的要求。但注意您必须在入境美国之后的一年内提出政治庇护的申请。
一般政治庇护的理由有宗教、政治、一胎化等等。若您所能提出的证据不足或根本没有受迫害的事实,千万不要轻易尝试申请政治庇护。因为政治庇护的申请若是被否绝的话,会进入驱逐出境的程序。有驱逐令的人,若是将来想申请绿卡调整身份,恐怕是难上加难了。
Q9、我是一个持合法签证入境美国的人,但已逾期居留。若我和一个美国公民结婚,我可以在美国境内申请绿卡调整身份吗?
律师回答:您若是和一个美国公民结婚,您就成为美国公民的立即亲属,只要是合法入境就可在美调整身份,但逾期居留是不影响您在美国境内申请绿卡调整身份的,您可以立刻向移民局递表申请绿卡。您要注意的是在您还没成为绿卡身份的人之前,不可离境。如在取得绿卡前离境,若您逾期居留一年以上您将受到10年不得入境或逾期居留超过180天3年不得入境的处罚,即使有回美纸(advance parole)且回美时顺利入境了,调整身份面谈时仍会被以上述理由被拒绝。
美国年底探亲旅游注意事项:I-485 Pending (3千字)(maggie9 2006-10-18 9:53 阅读 143)
http://www.chuguo.cn/news/73293.xhtml
发布日期:2006-10-17 14:46:00
又到了年底旅游探亲的季节,美国移民局(USCIS)提醒已经申请并正在等待调整身份的I-485申请人,正在等待结果的庇护申请人,或者已经被批准为临时保护身份(TPS) 的人,在打算出国之前,申请一个请假证,以免因为对I-485等待审理期间身份问题的不了解,而影响了I-485的申请。
律师表示,已经申请I-485调整身份的人士,在决定出国前,必须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你现在只有I-485等待审理的身份,没有其他H或L的身份的话:出国前必须要先申请I-131请假证并收到移民局发给批准的请假证(Advance Parole)后才能离开美国,若是在没有收到请假证的情况下先行离开美国,可能导致无法入境美国,或甚至于调整身份案子被拒绝的命运。
请假证(ADVANCE PAROLE)是准许正在等待调整身份的外